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动员社会力量深入开展税收志愿服务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21〕15号)文件精神,充分协调动员社会力量,缓解纳税服务资源不足,满足纳税人和缴费人日益增长的服务需求,推动构建现代化税费服务体系,依据《志愿服务条例》等相关规定,组织开展税收志愿服务活动,向社会招募“税收志愿服务”志愿者。

一、招募对象

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涉税行业协会、大专院校学生企业财税人员、广大税务党员干部等

二、招募条件

(一)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社会公德意识;

(二)热心于税收事业和公益事业,具有吃苦耐劳精神;

(三)服从志愿服务岗位安排;服从统一指挥、调配;服从所在志愿服务团队的管理;

(四)以组织身份报名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非盈利性组织,应无重大税收违法行为。

三、服务内容

(一)在办税缴费服务场所提供辅助性服务

(二)在12366热线、税务网站等线上渠道提供咨询服务;

(三)通过纳税人学堂、“进园区、进校园、进社区”等形式开展公益性宣传活动;

(四)上门为老年人、行动不便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办税缴费帮扶服务;

(五)参加办税缴费服务体验活动,提出改进意见

(六)其他税收志愿服务。

四、报名方式

可通过电话报名(报名表附后),电话:

0770—2820291(港口区税务局)、联系人:刘希

07703270028(防城区税务局)、联系人:谷玲英

07707660886(东兴市税务局)、联系人:王其超

07708522698(上思县税务局)、联系人:廖兰秀

 

附件: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2021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