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4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快出口退税进度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8号)的相关要求,开展了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评定工作,现将出口退税分类管理类别为四类的企业进行公示。公示内容详见附件。


附件:2023年度出口退(免)税企业分类管理四类企业名单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