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泰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50600MA5KL4L46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扣缴税收款项适用)》(防市税稽强扣〔2026〕52号)、《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防市税稽通〔2026〕50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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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0—2880209。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防市税稽强扣〔2026〕52号)
2.《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事项通知书》(防市税稽通〔2026〕50号)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税务局稽查局
2026年4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