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2022年11月1日研究决定:
免去龙相君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任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三级主办;
免去董才文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股长职务;
免去阮志娟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税源管理股股长(副科长级)职务,任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税源管理股三级主办;
免去石琛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局长职务,任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三级主办;
免去王其超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办税服务厅)副局长(副科长级)职务,任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征收管理股四级主办。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