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上级税务机关及东兴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密围绕税收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持续深化政务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税收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主动公开方面

构建了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办税服务厅公告栏、新闻媒体等多渠道互补的公开矩阵。网站作为第一平台,功能完善,确保信息权威、准确。聚焦税收政策落实、权力运行、纳税服务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公开事项,规范公开流程,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2025年,全年通过各类渠道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9条。其中,工作动态类16条,公示公告类15,行政许可18,行政处罚0,全文电子化率达100%未收到、未办理东兴市人大代表建议、东兴市政协委员提案。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我们严格按照《条例》及上级规程,依法规范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5年,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2件,已按要求予以回复,按期办结率100%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起,由防城港市税务局做出维持复议的决定。发生行政诉讼1起,一审支持税务局目前行政相对人防城港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已立案。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着力加强政府信息的全生命周期规范化管理。健全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扎口管理,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确保信息内容准确、发布合规。

(四)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全局绩效管理考核体系,确保责任落实。强化考核,制定详细的政务公开考评指标,定期开展自查与督查,以考核促落实。全年组织参加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覆盖相关工作人员10人次,提升专业能力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5年,东兴市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以及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一是部门协作仍需优化,信息公开责任部门与相关业务部门的衔接配合有待加强;二是平台建设有待完善,要进一步探索更为高效便民的公开模式和途径;三是干部队伍仍需配强,要持续加大政务公开业务培训的力度。

(二)改进措施

东兴市税务局将继续坚持问题导向,严格依法依规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强化信息公开牵头部门与各业务部门的衔接配合,全面提升信息公开的规范化、精准化水平;二是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各模块内容,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信息获取渠道,同时积极探索信息公开新方式、新载体,持续扩大覆盖面;三是加大业务培训力度,着力提升岗位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东兴市税务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报告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网站查阅(http://guangxi.chinatax.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东兴市北仑大道113号,邮编:538100,电话:0770-7681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