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东兴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税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紧紧围绕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防城港市税务局以及地方党委政府各项重点工作任务,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严格依法行政,加大普法力度,全面深化法治建设,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税务部门的工作职责。现将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扎实推进税收法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东兴市税务局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开展交流研讨,进一步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确保税收改革发展始终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贯彻落实到税收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扎实推进法治税务建设。把法治化建设作为以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深刻领会法治政府、法治税务的精神实质,切实加强依法治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税收法治化建设水平,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二)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建设的领导。东兴市税务局始终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在履行职责中凸显政治机关的鲜明属性。党委书记、局长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将有关履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内容,认真落实述法重点内容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2025年共开展“第一议题”学习24次,并多次召开党委会议研究部署税收法治工作,扎实推进政治机关建设,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二、依法履行税务部门职责,更好发挥税收职能作用

(一)依法依规组织税费收入始终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不动摇、依法加强征管不放松,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守牢不收“过头税费”底线,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财力保障。

(二)精准落实税费优惠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税务机关决策部署,推进各项税费支持政策快准稳好落实落地。聚焦科技创新、绿色转型、先进制造业发展等重点领域,精准高效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

持续改善税收营商环境。围绕“税助发展 向新而进”主题多形式开展宣传月活动,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地各项便民服务举措。全面落实税务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制度,进一步提升税务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水平。加强税企合作,与银行、工信、人社、医保等单位联合开展对纳税人缴费人的税费政策宣传。为不断深化改革,持续完善税费征管服务、提升纳税人满意度注入更多动力。

(一)加强涉企行政执法管理。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行动,通过提前“扫码”报备的方式,加强涉企税务检查的扎口管理,按规定统筹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次数,严防重复检查、多头检查现象发生。

(二)优化税务登记注销管理,符合条件的简易注销实现“零等待”,实行即办注销“一站式”服务,办理时间平均提速85%,获得东兴市改革办推介。

(三)优化税费服务。税企服务群覆盖东兴市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超2000户纳税人,推送税收政策超600条,解答咨询超1000次。推出无税简易零申报服务创新,入选防城港市首批十项“小而美”微改革微创新项目。2024年探索实施简易零申报以来,应纳税人需求提供申报辅导24户次、集中办理“简易零申报”195户次,为征纳双方节约办税时间约5800分钟,2025年逾期零申报小规模纳税人同比减少998户次、下降36.33%,实现了当期无税纳税人办税成本和税务合规申报风险双降低。

(四)优化诉求响应。建强全市统一的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及时响应并在线解决经营主体办税缴费中的问题,2025年安排3人进驻防城港市征纳互动服务运营中心专职负责征纳互动工作,累计服务纳税人缴费人1.43万人次。

2024年广西设区市营商环境指标评比中,东兴纳税指标获得满分。

、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深入构建“1+1+N”税费争议矛盾调解体系,设立“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枫桥工作室)”。重点发挥我局税(费)争议咨询调解中心和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的作用,不断提升税务部门纳税服务质量和依法治税水平,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更好地服务纳税人缴费人

(二)持续强化与财政、人社、医保等多部门的沟通协调,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协商解决难点堵点。与司法、人社、医保和信访等部门联合建立东兴市社会保险费征缴争议调处中心,多部门多渠道共同化解社保领域争议纠纷。

(三)畅通12366热线,实现“简单问题即时答、复杂问题协同办、疑难问题专岗跟”的服务格局。2025年办理12366热线、12345平台等渠道共计办理各类诉求工单超过300余件,办结率100%、综合满意率88.75%、原始解决率82.5%,切实回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有效化解了征纳矛盾。

、强化权力监督制约,促进权力规范透明运行

(一)加强权力监督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全面覆盖、全程防控、全员有责的税务执法内控机制建设,着力实现事前预警、事中阻断、事后追责。严格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深入开展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以有力监督促进依法履职、规范执法。

)积极主动落实政务公开。按规定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及时对行政执法公示信息平台信息进行更新、审核、发布。严格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流程,不断深化政务公开工作,有效提升了行政执法的透明度。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信息宣传活动78次,其中在自治区级媒体上稿52篇、市级媒体上稿10篇、地方融媒体上稿16篇。

六、扎实推进税务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加强政策适用管理,以法治化、规范化的执法行为维护公平公正的税收秩序。充分发挥“政策与收入联席会议”机制的核心作用,实现“提级管理、团队作战、集中攻坚”,构建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共治格局。与收核、税政等部门建立多税费种联动管理会商会签制度,定期会商解决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等税费政策落实中争议性、差异性的税费政策问题

(二)优化执法方式,实现“柔性执法、精准监管”。持续推进“三项制度”落地,定期对行政审批、行政处罚、重大执法决定等进行公示,一线执法部门做好按要求做好执法过程全记录相关工作,有效推进执法程序的规范化。全年公示执法信息2406条,2025年共办理行政许可审批19户次,行政处罚755户次,不予处罚1040户次,其中首违不罚131户次,相关事项已依法公示。

、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按照“三重一大”要求执行,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重大事项均有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强化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和合法化。完善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讨论。

(二)严格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领导小组等各类议事机构作用,在作出重大税收执法决定前充分酝酿,集体讨论,注重行政执法的合法性和合理性,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减少了执法失误。

八、加强队伍法治建设,夯实依法治税根基

全面加强队伍法治建设。加强各业务条线和税收法治专业人才培养,动员局内干部勤学业务,组织和鼓励干部参加“比武练兵”。加强对税务干部的业务培训,拓展税务干部能力素质,增强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提升税务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夯实依法治税根基。

九、落实权利救济制度,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

2025年,东兴市税务局作为被申请人涉及行政复议2起,作为复议机关2起。东兴市税务局积极应对行政复议案件,按规定提交相关材料、情况说明等进行答复,2起由上级税务机关做出维持复议的决定,1起撤回复议申请,1起作出不予受理决定。

十、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5年,东兴市税务局法治政府建设及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税费政策落实能力有待加强,税收风险、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需要进一步防范;三是税收营商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税费争议依法调解化解的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能力有待增强。

十一、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强税收法治建设。落实好“三项制度”,改进执法方式,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加强合规申报辅导、申报质量评价和信用评价校验,积极审慎扩大依法诚信纳税正面典型的宣传,更好引导遵从税法、促进合规经营。不断优化税务执法方式,找准执法力度与温度的平衡点,实现宽严相济、法理相融。

(二)严格落实各项税费制度。强化政策适用管理,严防“应享未享”和“不应享而享”。严守不收“过头税费”底线,健全税费收入监控体系。强化税收会计监督,有效防范现金征缴风险。坚决落实税务总局“四个不得”“四个服从”要求,将“开票经济”纳入发票管理专项整治一体推进,强化发票源头管控、经营实质性审核和穿透式管理,建立健全防范纠治机制,狠刹“开票经济”歪风。

(三)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继续完善税费争议依法调解化解的机制,增强税费争议调解员的调解能力。持续拓展“党委领导、政府指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多元协调化解格局,促进税费矛盾争议快速响应、高效解决。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持续强化涉税中介日常管理、开展税务干部与不良涉税中介勾连勾兑问题查处,围绕涉税中介管理等关键环节风险点开展警示教育。

                                     国家税务总局东兴市税务局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