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以下简称“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防城港市税务局和防城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意见》等相关文件要求,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好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执法责任制稳步推进,税收征管质量评价体系逐步建立,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不断提高,助推法治政府建设,现将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着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迈进新征程、奋进新时代,引导着我们党奋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和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在防城港市税务局党委、防城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响应习近平总书记“牢记初心使命,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的号召,切实统一思想和行动,高质量推进新发展阶段税收现代化,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税务力量。
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始终坚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强税收法治教育培训建设,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全面领导,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各类法律法规作为领导干部学法的重要内容,局领导带头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等文件,组织党委会会前学法22次.依托“学习强国”“学习兴税”等平台进行常态化学法。加强全局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充分发挥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用
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已于2019年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制股,重点研究审议依法行政中长期规划、工作目标和任务,确定有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审议法治工作的重大改革措施等工作。确立了党委书记、局长把方向、分管领导促落实、责任部门各司其职的依法治税格局。
(二)贯彻执行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
按照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议事规则,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审议依法治税工作重大问题,对工作发现的问题进行统筹,做到发现一起解决一起,会后将会议内容完善形成《会议纪要》。
(三)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合理界定法制机构职责
加强法制机构人员配备,由法制股专职负责法制工作,配备2名具有税收执法资格证且法律业务素质较高的工作人员负责涉税法制工作。
三、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守收入原则
坚持以组织收入为中心,严格收入纪律,强化税收征管,确保依法征收、应收尽收,坚决不收过头税。始终坚守“底线”、不踩“红线”,全力以赴抓好全年组织收入进度。充分发挥税务部门大数据优势,提升分析质量,全力以赴抓好全年组织收入进度。全年组织税收收入6.88亿元,征收各项社保费、非税收入12.59亿元,其中社保费9.27亿元,同比增长7.5%,其他收入1.16亿元,同比增长122.8%。
(二)落实减税降费
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减税降费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扛牢落实税费优惠的政治责任,狠抓中心工作落实,全力推动各项税费优惠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细,为推动税收事业和防城经济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四、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制定相关制度,明确重大决策范围
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坚持依法行政,根据上级制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行使职权,坚持重大决策听取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决定等制度,坚持自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或组织论证,并咨询有关方面意见,做到决策合法合理。
(二)实行行政决策纠错和过错责任追究
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已成立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单位一把手担任组长,办公室设在法制股,安排专人负责日常工作。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监督相关人员税收执法考核、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税收执法质量评价工作,同时负责其他日常工作,确保在职权范围内依法行政,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复。
五、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一是落实重大决策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前要经法制股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通过后提交依法行政领导小组讨论。二是落实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依法集体决策制度。重要人事任免或推荐决策严格按照规定进行,人事教育股负责重大任免或者推荐合法性监督,否则不列为提案。三是落实重大项目安排依法集体决策制度。实施重大项目坚持合法、合理、高效和便民的原则,纪检部门负责重大项目的监督,有瑕疵的、程序不符的重大项目不上会集体会议决策。四是落实大额资金使用依法集体决策制度。根据局财务管理制度,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过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审议,未经过相关程序的资金项目不予开展。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重大行政决策经过党组织会议、局长会议讨论,由单位一把手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决定。主要领导人拟作出的决定与会议组成人员多数人的意见不一致的,应当在会上说明理由。集体讨论情况和决定要如实记录、完整存档。
六、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遵循操作规范
一是严格按照规范流程,限时依规进行审核、审批,并全面推行“免填单”服务,减轻纳税人资料报送和表单填写负担,不仅让纳税人享受到了便捷高效的纳税服务,也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窗口人员的工作量。二是在提高征管效能、优化人员配置、防范税收风险上做文章,稳步优化税收征管模式,着力提升管理有效性,使得各项征管绩效考评指标有新突破,将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等防控实时化,提高税收征管和风控管理水平。三是健全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健全纪律约束机制,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素质。逐步推行行政执法人员平时考核制度,科学合理设计考核指标体系,考核结果作为执法人员职务级别调整、交流轮岗、教育培训、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
(二)执法更加透明化、公正化
一是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我局积极落实执法音像设备配置,配备17台执法记录仪,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暂按《行政执法公示工作指引(试行)》、《执法音像记录工作指引(试行)》等相关制度执行。二是严格执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8号)《中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不依人情执法,对当事人一视同仁。三是规范实施税务检查。依法开展税务检查,严格执行进户执法制度、双人执法制度,税收执法过程理性、透明、文明,2024年未出现违规执法现象。四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严格确定不同股室及分局、岗位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成立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税收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追究机制。五是加强行政执法保障。领导干部要支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不得让行政执法人员做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事情。履行执法职责所需经费,纳入预算,保证执法经费足额拨付。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警和应急处理机制
制定并执行了相关涉税应急预案,定期演练并不断完善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2024年,防城区税务局突发事件能及时有效应急处理,没有发生矛盾纠纷升级事件。
(二)运用法制化解机制解决税费争议
设置税费争议调解室,组织局内公职律师以及业务骨干组成的咨询调解团队,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高效专业便捷的税费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税收普法宣传、矛盾争议化解等服务,进一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基层落地生根。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是事前公示。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主动在办税大厅公开《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办税事项“全程网上办”清单、受理纳税人投诉举报检举途径、公开纳税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作为税务行政执法依据的法律法规、规则规范性文件。二是事中公示。执法人员在执法时按规定着装、佩戴标识,在税务执法时,主动出示税务检查证,表明身份,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三是事后公示。税务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处罚结果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上进行公示。欠税信息公告、非正常户认定的公示、撤销和更新、纳税信用等级评定发布、撤销和更新、委托代征信息、终止委托代征信息等由办税大厅进行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防城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