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以及税务总局印发的《“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的部署和要求,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防城港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贯彻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税务。

一、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严格依法征税

2019年,防城港市税务局坚持把组织税费收入当作第一职责贯穿始终,把该减的税减到位、该降的费降到位、该征的税费依法规范征收好,坚决打击虚开骗税,坚决防止收“过头税费”,圆满完成了三大考核口径税收收入任务。全年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税费收88.06亿元。其中组织市政府考核口径税收收入77.11亿元;组织社保费收入8.47亿元;非税收入2.83亿元,;工会经费3476元。

(二)依法发挥税收职能

防城港市税务局牢固树立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是硬任务的理念,全力落实涵盖12个税种、9个费种的减税降费政策落地生根,打赢打好了减税降费这场攻坚战,有力提振了市场信心,稳定了预期20191-11月新增减税降费11.32亿元,减轻了纳税人税费负担,支持了地方“六稳”工作。同时,积极落实自治区边贸税收新政,服务防城港市边贸高质量发展,参与撰写的推动边贸经济转型发展调研文章,得到自治区政府常务副主席秦如培表扬性批示。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防城港市税务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做好已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编制和提供服务指南,规范和改进行政许可行为,并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进一步简化税务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程序、部分税务行政许可文书和报送材料。落实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部署要求,做好税务部门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坚持放管结合,强化纳税人自主申报,完善包括备案管理、发票管理、申报管理等在内的事中事后管理体系,推进大数据应用,加强风险管理,实现税收管理由主要依靠事前审批向加强事中事后管理转变。继续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进“一照通”登记制度改革。开展企业开办指标百日攻坚工作,实现企业开办所涉及企业登记、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办结时限压缩至1个工作日内,办理环节优化至3个,申请材料精简至1项。其中,涉税环节0.5个工作日办结,不额外收取资料。

二、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

防城港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规范性文件出台前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强化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和备案审查。2019防城港市税务局制定了4份税收规范性文件,上思县税务局、东兴市税务局各制定2份税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个人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

(二)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

防城港市税务局按照《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健全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落实日常清理和集中清理机制。在制定新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同时,对“已被新的规定替代的”税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2019年,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的清理工作,防城市税务局按照“谁制定、谁清理”的原则,组织各业务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提出了清理意见,确保涉税文件中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内容应改尽改、应废尽废,使《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各项措施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

防城港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制定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明确决策主体、职责范围、组织原则、议事决策程序、责任追究,规范决策流程,强化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

(二)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防城港市税务局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规则、会议制度,对“三重一大”有关事项均坚持事先充分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集体讨论决定,强化集体决策控制和痕迹记录控制。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推进税收业务和内部管理规范化

认真贯彻执行纳税服务规范、税收征管规范、出口退(免)税管理规范、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巡视工作规范、税务稽查规范、督察审计规范等各项规范。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

1.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认真贯彻执行《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使用规则》以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同时,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部署要求,在坚持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工作原则的前提下,聚焦当前纳税人、基层税务机关对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集中反映的热点问题,认真研究讨论,向上级部门提供修订完善的意见建议。2.落实国家税务总局《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的相关规定,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审理工作,不断完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2019年,共审理重大税务案件7件。3.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强化与公安等部门协作,提升联合办案效率。以税警协作为依托,加强信息互通和情报交换,有效整合信息资源和执法力量,深入开展跨区域、规模较大的联合打击发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形成打击合力。

(三)创新税收执法方式

1.全面推行“三项制度”。防城港市税务局按照税务总局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统一部署,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牢固树立税收执法质量意识,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裁量权得到有效约束,税收执法能力整体大幅提升。一是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确保税务执法透明。按照“谁执法、谁公示、谁负责”的原则,结合政府信息公开、权责清单公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工作,在行政执法的事前、事中、事后三个环节,依法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税务执法信息。二是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确保税务执法规范。采取以文字记录为主、音像记录为辅的形式,对税务执法的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全部过程进行记录,并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三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确保税务执法公正。税务机关作出重大执法决定之前,严格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防城港市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要求,强化案源管理。2019年,除高风险案源、举报案源和督办、转办、交办案源之外,其他案源均通过“双随机”方式产生,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同时,不断加强市级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管理,做好信息维护,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及自治区级、市级重点稽查对象随机抽查工作。

3.认真开展税收违法失信“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防城港市税务局持续加强税收违法“黑名单”公布及联合惩戒制度的落实,扎实推进工作督导和社会宣传,不断提高“黑名单”的社会关注度和影响力,有力地促进了税收管理工作和信用体系建设。一是定期公布税收违法“黑名单”。2019年,在查处的税务案件中,符合重大税务违法案件公布标准的案件有11件,根据《关于对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措施的合作备忘录(2016版)》(发政财金〔2016〕2798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4号)的相关规定,认真及时录入案件公布系统,细致审核,保证公布案件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在税务门户网站、新闻媒体等公布11件重大税务违法案件相关信息,并向税务系统内相关部门推送纳税人违法信息,直接将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为D级。二是联合惩戒发挥协同监管威力。防城港市税务局积极向发改委、公安、市场监管、银行和海关等有关单位推送纳税人违法信息,把企业纳税信用与法定代表人、财务人员信息“捆绑”起来,形成了“荣辱与共”的约束机制,以促进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

4.加强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防城港市税务局结合全市税源特点和征管现状,认真梳理跨区域税收风险点,锁定跨区域税收风险方向,建立跨区域风险管理协作台账,合理分配任务,切实做好跨区域税收风险协作工作。通过加强跨区域税收风险协作统筹管理和协作任务的推送,有效遏制跨区域税收风险,实现涉税违法的有效控管。

(四)加强税收执法信息化建设

1.实现金三系统并库单轨上线。按照全区并库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市级集中技术、业务运维和试点单位全员、全量业务测试相结合的工作模式,确保工作平稳有序开展,按计划完成了系统初始化、业务功能测试等一系列并库任务,保证了金税三期系统如期并库上线单轨上线。

2.全面推广运行广西电子税务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积极协助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加快优化升级电子税务局,持续完善应用电子税务局新增功能业务,加快解决当前系统不稳定、界面不友好、功能不齐全、运维不及时等突出问题。防城港市与全区同步于201991正式上线广西电子税务局第一批优化整合成果系统,减少办理涉税事项较多的是随着增值税申报流程优化、零申报一键办以及申报步骤由4步缩减为3步,使到前台窗口办理申报,特别是零申报的纳税人大幅减少。

3.推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2.02019年,全市共有18116户纳税人使用发票新系统。推行增值税发票自动批票系统,对发票核定分类分级判断、风险识别、税前辅导等事项提供快速实施技术支撑,结合白名单制度及企业分级管理,兼顾领用发票与风险防控的要求,有效缓解了纳税人“领票难、开票繁”的问题。

五、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

(一)完善权力制约机制,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1.加强内部控制工作。2019年,内部控制工作在2018年基础上取得新成效。一是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市县两级税务局均成立内控工作领导小组,内控工作的组织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二是内部控制工作计划性得到增强。市县两级税务局均制定了内部控制年度计划,部署各个阶段和时期内控平台管理部门和主责部门应完成的内控工作。三是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完善。分部门结合实际相应出台了9项工作管理办法。四是内控平台运行进一步推广。基层税务机关执法人员对日常过错预警数据做到常态化跟进,及时核实并纠正过错预警数据。同时认真核查上级推送的疑点数据。

2.加强党建,强化监督执纪。防城港市税务局突出党的建设这一主线,党建引领作用稳步增强。面对新时代党的建设新要求和艰巨繁重的税收改革发展任务,全市税务系统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这条主线,贯穿税收工作的全过程和各环节,充分发挥党建的引领作用,有力推动了各项税收改革任务落地见效。市局党委作为党建工作典型单位,在2019年防城港市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作交流发言。防城港市税务局认真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牢牢把好监督主责,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中央领导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等的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

(二)自觉接受外部监督

2019年,防城港市税务局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专题汇报税收工作,争取地方党委政府对税务部门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同时,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纳税服务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依法及时调查处理涉税违法行为;建立健全涉税舆情监测、收集、研判、处置机制,推动涉税舆情监控规范化、法治化。

落实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做好纳税人满意度整改,提升纳税服务。针对2019年纳税人满意度调查存在的问题,防城港市税务局高度重视,深刻剖析、认真反思,以不回避不推诿的工作态度,认真开展纳税人满意度调查结果整改工作。

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复议应诉工作体制机制

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税务行政应诉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有效运行。2019年,全市税务系统发生2件行政复议案件。行政复议委员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审查争议的行政行为,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同时,按照法定程序做好东兴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诉讼案件的应诉工作。

(二)加强纠纷预防机制建设,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强化征纳沟通互动,解决办税堵点问题,化解矛盾纠纷。建好“四个机制”,服务水平更高。一是建好培训管理机制。制定《防城港市税务系统纳税人培训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培训计划、培训方案、培训公告、预约培训、管理平台、监督管理等培训工作,强化培训班和培训师的考核管理,运用二维码实现纳税人培训管理无纸化,提高纳税人培训质量。二是建好预约辅导机制。印发《关于建立预约培训辅导工作机制的通知》,完善预约事项、预约登记、预约处理等工作,强化对纳税人的精准辅导、精准宣传。三是建好投诉响应机制。印发《关于建立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投诉快速响应机制的通知》,规范第三方涉税服务收费投诉处理工作,及时响应纳税人诉求。四是建好团队协作机制。建立咨询投诉管理员团队、集团短信管理员团队、咨询电话管理员团队、学法用法管理员团队,明确团队成员职责和任务,加强协作配合,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加强信访工作管理,制定《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机关信访工作规范》,全面落实信访相关工作制度,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和内紧外松的方法,在重要节假日、重大活动及敏感时期,对重点区域、重点群体、重点人员,围绕各类突出问题特别是可能引发群体性串联访、可能引发赴邕进京访及潜在风险隐患等不稳定因素进行深入细致排查,及时发现和掌握各种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提早介入,提前化解。推进信访办理法治化,规范信访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办理信访事项。2019年,通过信访渠道办理涉税争议事项3件。

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拓展公开领域和事项

全面落实《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全面开展,配合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纳税服务和税收征管等中心工作,积极维护使用政务信息网和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使之成为政府信息公开和为纳税人提供优质服务的平台,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以社会需求为导向,以新闻媒体为载体,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扩大公众参与,促进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信息交流沟通。

(二)完善公开工作制度机制

防城港市税务局成立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贯彻落实上级机关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负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部署、重大事项决策、重要文件审核,研究部署税务网站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

(三)加强公开载体建设

一是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触摸屏、显示屏、公告栏、宣传资料架等设施,公开办税信息,宣传税收政策。同时积极利用税务微信公众号和手机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传播税务信息。门户网站及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定期转发上级税务机关的税务公告,及时准确刊登税收规范性文件,在明显位置提供税务公报链接,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二是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平台,加强与宣传、网信等部门以及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的沟通联系,通过向媒体提供素材,接受媒体访谈等方式,畅通媒体采访渠道,更好地发挥新闻媒体的公开平台作用。三是不断完善税务网站意见建议征集、公众留言办理、局长信箱等互动功能,扩大公众参与面。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利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搭建公众参与新平台,支持多渠道的信息发布和政民互动。

八、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提升税务机关领导干部法治理念,增加税务人员法治意识

防城港市税务局完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把法律知识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之一,把学法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考核标准,切实提升党委学法的引领带头作用。坚持分类分级开展培训,把宪法、法律作为各类税务人员培训的必修课程,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培训、能力升级培训、初任培训等工作,在培训班中安排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廉政文化教育的相关内容。健全税收执法人员岗位培训制度,通过开展任职培训和执法资格证考前培训,提升新录用公务员执法资格证通过率。认真组织2019年度全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工作,确保全体干部职工按时完成考试,参考率、合格率均达100%

(二)加强税法宣传教育

防城港市税务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强群众性税收普法,不断提高社会群众的税收法律意识。做好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税法宣传,组织参加防城区那良镇、上思县在妙镇和东兴市马路镇3场宣传活动;做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周宣传,举办中小企业培训班1期;做好“12.4宪法日”税收普法3场次宣传活动。二是加强税收政策培训,不断提高纳税人、缴费人的法治素养。讲好个人所得税新政策,举办扣缴义务人培训班47期;讲好普惠性税收优惠政策,举办小规模纳税人培训班20期;讲好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举办增值税纳税人培训班10期,确保纳税人“开好票”、“报好税”;讲好社会保险费降费政策,举办缴费人培训班4期。

(三)引导形成诚信纳税氛围

1.加强纳税信用管理,促进“信用管税”。2019年,防城港市纳入信用管理户数18533 户,参评户数17281 户,参评比例93.24 %,不予评介户数1252 户,占比6.76 %。防城港市税务局强化守信激励,主动向社会公布A级纳税人名单,开通绿色通道,专门受理A级纳税人办税;强化失信惩戒,对D级纳税人加强发票供应、出口退税、纳税评估等级税收管理和重点监控,将税收“黑名单”通报相关部门在经营、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政府采购、获得荣誉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2019年配合相关部门出具对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评价近60人(次)。

2.加强“银税互动”,助力企业融资。防城港市税务局会同银保监局、地方金融监管局等部门,积极贯彻落实防城港市委市政府关于“银税互动”的工作部署,建立“银税互动”联席会议机制,搭建“银税互动”平台,将银税互动由“线下”搬到“线上”,把纳税信用“小数据”变成企业融资“大资产”,有效破解民营企业、小微企业无抵押、无担保而形成的融资难题。

(四)促进税收社会共治

防城港市税务局加强与地方党政部门沟通联系,在减税降费、扫黑除恶、行业税收专项整治、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通力合作,不断提升综合治税水平。依法实施涉税中介行业监督管理,开展第三方涉税服务机构乱收费排查整治工作。

九、加强税收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一)健全税务机关法制机构

合理界定税务机关法制机构职责,突出税收法制工作主业。充分利用法律方面的人力资源,进一步配优配强法制机构,为税收法制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人员保障。

(二)完善税收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全面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做好执法资格档案登记工作,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发放税务检查证,不得从事执法活动。规范执法辅助人员的管理力度,明确其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利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等。

(三)加强税收法治人才培养和使用

加大对法律专业人员的录用力度,鼓励税务干部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加强对法律人员的培养使用,进一步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以岗位锻炼为依托,逐步提升法律人员的税收执法实践能力。

(四)健全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

结合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按照上级税务机关的部署,做好原防城港市国家税务局公职律师办公室名称变更等有关工作,同时组织人员参加广西律师协会举办的两公律师岗前集中培训,为全市税务系统符合条件的人员申请办理公职律师证。通过建立公职律师团队,使之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防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带动提升税收工作的整体法治水平。加大公职律师锻炼培养力度,组织参与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应诉、合法性审查、法律咨询等事项的办理,不断提高其法治素质和实际法律服务能力。积极健全税收法律专业人才、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有效整合系统内外法律资源,形成法制人员、公职律师、法律顾问三位一体的法制队伍。

十、健全依法治税领导体制机制

加强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设。防城港市税务局按照自治区税务局的统一要求,成立了国家税务总局防城港市税务局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建立和落实领导小组例会制度,研究部署依法治税工作规划,统筹推进法治税务建设重点任务。每次会议均开展会前学法,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