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19-04-02 |
答复时间 |
2019-04-03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
咨询内容 |
2019年起取得经营所得,是否全部需要通过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系统)进行个人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如果电子税务局已经显示申报成功,是否还需要再到ITS系统重新申报? |
||
答复内容 |
首先区分纳税人经营所得的征收方式,不同征收方式的申报渠道不同,具体如下: |
附件下载: |
|
相关文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