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19-02-06

答复时间

2019-02-07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个人在同一个月内同时租住两处住房,或者年度中间换租造成中间有重叠租赁月份的情况,享受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时该如何处理?

答复内容

对一个月同时租住两处住房的,只能填写一处;年度中间月份更换租赁住房的,不能填写两处租赁日期有交叉的住房租金信息。若有重叠租赁月份的,则将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金的有效期止提前终止,或者新增住房租金信息租赁期起必须晚于上次已填报的住房租赁期止所属月份。
对选择由扣缴义务人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人,可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根据上述规则自行更改;或填写《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提交给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修改”,更新填报信息。需要注意的是,如纳税人自行在APP或网页端修改信息的,修改后还需通知扣缴义务人在扣缴客户端中点击“下载更新”,下载最新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进行纳税申报时享受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