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19-03-27 |
答复时间 |
2019-03-28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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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适用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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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为落实加计抵减政策,一般纳税人加计抵减额体现在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对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主表第19栏“应纳税额”栏按以下公式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