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19-05-24

答复时间

2019-05-27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2019年6月1日后,税务机关不再打印和发放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申报缴纳车辆购置税后是否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并打印完税证明?

答复内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关于应用车辆购置税电子完税信息办理车辆注册登记业务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公安部公告2019年第18号)第六条规定,纳税人如需纸质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可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由主管税务机关打印《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亦可自行通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电子税务局等官方互联网平台查询和打印。
因此,纳税人(包括企业和自然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系统,点击“公众服务--证明信息查询--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电子版)查询”录入纳税人识别号(自然人录入身份证号)车辆识别代码后查询并下载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