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
2019-06-20 |
答复时间 |
2019-06-21 |
受理单位 |
广西税务123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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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
软件企业2017年获利但不符合优惠条件,2018年符合优惠条件后,如何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减免优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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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49号)规定:“依法成立且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和软件企业,在2018年12月31日前自获利年度起计算优惠期,第一年至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按照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并享受至期满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