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0-05-27
答复时间
2020-05-28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在医院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但是没有住院,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复内容
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 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因此,纳税人发生的医疗支出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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