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时间

2020-05-27

答复时间

2020-05-28

受理单位

广西税务12366

咨询内容

在医院门诊发生医疗费用支出,但是没有住院,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吗?

答复内容

根据规定,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 5万元的部分,在8万元限额内据实扣除。因此,纳税人发生的医疗支出符合规定的可以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不考察纳税人是否住院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