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贵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关于分解落实贵港市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任务的通知》(贵督绩通〔2019〕7号)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税务局”)高度重视,组织相关责任部门进行研究,认真梳理分析,采取切实措施,对涉及全市税务系统2018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进行整改,特制订整改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贵港市税务局成立2018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贵港市税务局主要领导担任,班子相关成员任副组长,成员由机关相关责任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贵港市税务局考核考评科负责整改工作的组织协调,并针对社会评议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制订具体整改措施,将具体的工作任务分解到各相关部门,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人员,做到整改责任层层落实。
二、整改的主要措施
涉及贵港市税务局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做好宣传、解释、整改工作,具体整改措施如下:
(一)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336)
1.意见建议编号:120180081100004
2.整改内容: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纳税业务时,排队时间长,希望能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增加1到2个办事窗口。
3.整改措施: 一是增加办税窗口。在贵港市政务服务中心增设7个办税窗口,其中综合服务窗口1个,不动产交易窗口5个,工商登记窗口1个,有效缓解市政务中心办税窗口的压力。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二)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340)
1.意见建议编号:120180081100008
2.整改内容:港北区京港大道受访者希望企业土地使用税能降低。
3.整改措施: 一是贵港市税务局没有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的职权,只是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政府制定的相关税收法律法规。二是从2008年以来贵港市经济呈上升态势,但十年来并未调整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且于2018年起出台了调低税额标准,2019年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实施普惠性减半等多项税收优惠政策,城镇土地使用税整体税负趋降。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四是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实不走样。
4.整改时限:长期。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吴慧萍总会计师;责任单位为财产和行为税科;责任人员:甘全邦科长。
(三)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347)
1.意见建议编号:120180081100015
2.整改内容:去港南区或港北区税务局办事等的时间太久,有时排一个上午,办事效率低,跟本市税务局提过了,但还是这样,希望总局能下来调研,对工作人员培训,让他们熟悉业务。
3.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对办税服务厅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四)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349)
1.意见建议编号:120180081100017
2.整改内容:现在系统申报比较麻烦,平时一分钟都可以了,现在要两天时间才行,希望政府部门能够将系统完善些。
3.整改措施: 一是积极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反馈电子税务局问题,争取系统尽快优化完善。二是进一步加强培训,包括培训纳税人、培训税务干部,让大家更熟练地使用电子税务局进行申报。
4.整改时限:按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工作安排时限完成。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杨军副局长;责任单位为征收管理科;责任人员:陈雪霞科长。
(五)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354)
1.意见建议编号:120180081100022
2.整改内容:希望贵港市区政府出台一些新税费政策时,能够多给企业4到5个月或半年的适应过度期来操作、熟悉。
3.整改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第一款:“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的规定,贵港市政府无权限制定新税费政策。中央和自治区制定的新税费政策出台后,贵港市税务部门及时认真执行相关政策。
4.整改时限:已完成。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杨军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法制科;责任人员:王嘉峰科长。
(六)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356)
1.意见建议编号:120180081100024
2.整改内容:税费新政策发放比较滞后,希望这方面及时一些。
3.整改措施:一是第一时间将税费政策推送给纳税人和缴费人。上级新税费政策一公布,税务机关在第一时间通过税务网站、微信、微博、贵港宣传等渠道推送给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满足广大纳税人和缴费人对税费政策有关规定的时效需求。二是第一时间做好税费政策宣传资料的印制和发放工作。上级局一下发口径统一的新税费政策宣传折页、海报等,税务机关在第一时间做好印制工作,采取摆放在办税服务厅供纳税人和缴费人取阅、充分利用与纳税人和缴费人接触的每一个机会做好政策宣传资料的发放工作。三是多措并举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采取利用纳税人学堂开展集中培训、上门开展专场辅导或“一对一”辅导、召开税企座谈会、举办疑难问题解答会、开展“局长接待日”活动、与群团活动结合起来和利用居民小区、广场、公园、车站、大型超市、步行街等公共场所的电子屏幕多渠道、全方位做好宣传辅导工作。
4.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李石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中心;责任人员:黄平主任。
(七)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476)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71
2.整改内容:③以下部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税务。
3.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税务窗口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要求政务(大厅)窗口人员严格按照相关工作纪律、规范开展工作,普及文明礼仪知识,推广文明礼貌用语,并自觉应用于工作实际中,引导窗口人员牢固树立纳税人至上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八)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476)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71
2.整改内容:⑤当地政府在以下方面仍需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税收。
3.整改措施:根据中央、自治区关于开展减税降费工作的部署,2019年税务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等一系列税费政策,切实降低企业成本。
4.整改时限:长期。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杨军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法制科;责任人员:王嘉峰科长。
(九)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481)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76
2.整改内容:以下部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②税务部门有些窗口效率有点低。
3.整改措施: 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对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十)政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满意度调查收集的意见建议(481)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76
2.整改内容:当地政府仍需减轻以下方面的税费负担:⑥个税。
3.整改措施: 个税新政提高了基本扣除费用标准并调高了税率级次,大幅降低纳税人个税税负。贵港市政府无制定个税减免税的权限。税务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全力推进个税改革各项工作,确保改革红利全面释放。
4.整改时限:持续。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罗毅敏副局长;责任单位为所得税科;责任人员:邓夫科长。
(十一)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484)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79
2.整改内容:⑥当地政府仍需减轻以下方面的税费负担:暂停征收涉重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3.整改措施: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暂停征收涉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的通知》(桂财税〔2018〕19号)有关规定,从2018年7月申报期开始免征纳税人的水利建设基金。整改措施是从2018年8月开始对符合政策但是又申报缴费的纳税人进行核查,核查是否存在多缴情况,对多缴的纳税人办理退费工作,优惠政策让纳税人应享尽享,做到应免尽免。
4.整改时限:2019年10月31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科;责任人员:凌志明科长。
(十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492)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87
2.整改内容:当地政府仍需减轻以下方面的税费负担:房产税。
3.整改措施:中央、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税收优惠政策,2019年起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房产税减半征收。2.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减税降费等税收优惠政策。3.加强督促检查,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
4.整改时限:长期。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吴慧萍总会计师;责任单位为财产和行为税科;责任人员:甘全邦科长。
(十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504)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699
2.整改内容:以下部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②我接触的业务窗口是税务,服务态度好,效率还需提高
3.整改措施:一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二是加强对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十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517)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712
2.整改内容:②以下部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税务部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要改进。
3.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税务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让税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纳税人至上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对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十五)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专项评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525)
1.意见建议编号:220180081100720
2.整改内容:以下部门窗口的服务态度和效率需改进:②税务。
3.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税务干部队伍思想教育,让税务工作人员牢固树立纳税人至上的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大厅窗口人员、导税人员和咨询台人员税收政策、纳税申报知识和操作技能等业务的培训,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确保窗口人员懂政策、熟操作,切实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三是加强对税务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和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4.整改时限:2019年9月30日。
5.整改责任人:分管领导为戴碧海副局长;责任单位为纳税服务科;责任人员:李健科长。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2018年度绩效考评社会评价意见建议整改落实情况列入贵港市绩效考评,贵港市税务局各部门、各县(市、区)税务局务必高度重视整改工作,做到整改目标精准、措施得力、监督到位,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二)按时按质报送材料。从7月份起,相关整改责任部门要按贵港市委市政府督查和绩效考评办公室报送整改进度材料,直至整改完成;11月15日前报送《2018年度社会评价意见建议问题整改完成情况一览表(式样)》。同时收集整改台账资料,包括整改方案、投诉监督平台及完成情况的公布截图,督查检查及宣传台账,实际整改成效图片等相关佐证材料。
(三)贵港市税务局责任部门、各县(市、区)税务局务必大力配合完成好整改工作,以实际行动和整改成效增强税务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同时积极回应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好正面宣传引导,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树立税务部门良好的形象。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