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税务局公告2019年第4 号
根据《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规定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关于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有关要求,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对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1.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xls
2.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印花税汇总申报期限的公告(2012年2号公告).doc
3.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贵港市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2012年3号公告).doc
4.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附征率有关问题的公告(2013年2号公告).doc
5.贵港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率的公告(2015年2号公告).doc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19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