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平市龙昌矿业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 91450881327343312W):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贵市税稽处〔2025〕1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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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75—4558623。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税务处理决定书》(贵市税稽处〔2025〕1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稽查局
二O二五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