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决定:
李新海任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法制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法制科三级主办职级;
孙瑜任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征收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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