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领导简介、部门动态、税收政策、相关解读、纳税服务等信息,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3年,共在港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发布涉税信息280余条;配合主办部门做好7件政协提案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受理机制和依申请公开内容审查机制。持续优化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明确局内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痕迹化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答复工作。2023年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建设,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和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定期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聚焦年度重点,提升信息公开质效。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梳理并动态更新2023年税费优惠政策清单,及时开展对可能含有个人隐私等税费信息的自查清理工作。三是严守保密审查制度,强化审查职责。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上级有关规定,修订政务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并定期开展自查,确保第一时间发现问题。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持续优化公开内容;二是依托报刊、广播、电视、征纳沟通平台以及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线上线下路径,公开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拓宽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形式。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主动向社会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电话、传真、邮箱等监督举报途径,确保公众在了解税收政策和涉税信息的同时有效监督税务工作。202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1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5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2年存在的问题,2023年,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不断增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政策发布解读质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仍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专业化素养还有待提升。二是税收政策解读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

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强化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各级部门举行的政府信息公开专项培训,灵活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二是围绕纳税人缴费人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图文、动漫、短视频等形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政策宣传,同时有针对性地加大对特殊人群的税收宣传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管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