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中山中路349-1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4385429,传真:0775-422612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积极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程,围绕税收重点工作和纳税人、缴费人关心的热点问题,通过政府网站、税务网站等渠道,全面、及时、准确发布税收政策法规、纳税服务信息、行政执法情况等各类政府信息。2024年,在港北区人民政府网站等平台共发布信息180余条,配合主办部门做好2件政协提案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持续加强依申请公开的组织保障,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事项的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加强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常态化沟通协调,不断提升工作水平。2024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份,处理办结1份,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领导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明确工作职责,逐级逐层压实责任,做到专人专岗负责对信息公开网站进行日常管理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更新。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审核和保密审查相关制度,严格遵守信息公开审批流程,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四)平台建设情况

继续巩固好线上、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阵地。线上,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港北区政府门户网站、新媒体平台等进行税收宣传。线下,利用办税服务厅LED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线下渠道进行税收信息公开。同时落实好宣传平台的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做好栏目信息动态更新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

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要求,制定年度重点任务清单,稳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明确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2024年绩效考核中,严格开展考核评分,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对外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电话,及时通过政务公开意见箱、12366等平台收集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意见建议,广泛接受群众监督。2024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9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不足,主要有:在进行信息公开时,有个别错别字未能及时发现,导致公开质效不佳;内容不够丰富,多以政策宣传为主。

针对以上问题,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高度重视、积极整改,具体做法如下: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和考评工作,加强“回头看”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有序推进、顺利开展。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与税收工作紧密结合,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加对公众重点关注、关心的涉税问题解答、涉税新闻的发布,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贵港市港北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