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个部分。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南区江南大道203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2772513)。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认真落实2023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审核机制和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要求,主动公开机构概况、政策法规、纳税服务、行政执法及其他应主动公开内容。2023年,共发布减税降费政策、便民办税服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涉税信息78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要求,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工作机制,拓展受理渠道,规范工作规程,保障申请人的合法权益。2023年,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或行政复议。

(三)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一方面,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将相关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另一方面,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遵循“先审查、后发布”“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持续更新主动公开内容。

(四)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充分发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平台功能,积极发布涉税信息。二是依托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各项税收优惠政策。三是积极依托纳税人学堂开展线上、线下培训,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维度。四是通过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触摸屏、公告栏和宣传栏公开政府信息,同时设置办税服务厅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实现办税服务厅办税程序公开、税收政策公开、社会监督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压实工作责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提质增效。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知识和技能水平。2023年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追究责任结果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上年度存在的问题,2023年,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时效性、内容丰富性、渠道多样性方面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效果较往年有所提高。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部分信息公开不够及时、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升等方面的问题。针对这些问题,采取了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收集、审核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人才队伍建设,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专业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贵港市港南区税务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