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平南县税务局”)编制。报告全文包括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南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城路438号,邮编:537300;电话:0775-7832622)。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自治区、贵港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相关文件精神,2021年平南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围绕税收业务,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健全工作机制,依法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打造服务型机关,做到制度规范、措施得力、落实到位,有效促进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进行。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21年平南县税务局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公开政府信息共80份,其中年度报告1份、税收政策62份,政策解读2份、工作动态11份、组织机构信息1份、欠税公告1份,其他信息2条;共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公开政府信息共160份,其中年度报告1份、税收政策94份,政策解读25份、工作动态40份。同时,认真配合办理政协提案1份。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一是健全本单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对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答复程序及答复期限等进行规范,进一步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二是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2021年平南县税务局未收到社会公众的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制定平南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系列制度办法,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全面推进平南县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不断提高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透明度和办税效率,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全面梳理税务部门“五公开”内容、主体、时限、方式等,按照上级要求完善本级主动公开目录体系,不断提升主动公开的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一是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应栏目、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以及税收征管、执法等信息,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推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

二是抓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托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设置办税服务厅意见建议箱,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提升服务质效。

(五)监督保障方面

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力度,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进行检查,对链接出现问题、公开不及时、更新次数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2021年,平南县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单一、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

(二)改进情况。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增加公开的信息量,持续挖掘拓展新型高效的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完善现有的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促进税务工作透明化,提升公众满意度。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建设,加大对岗位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明确职责分工,增强干部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社会热点的能力,提升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效。三是强化检查监督。加大政府信息公开检查力度,不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平台进行检查,对链接出现问题、公开不及时、更新次数不达标等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继续加强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的公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长期的动态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