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平南县税务局”)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涵盖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状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数据统计区间为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南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城路438号,邮编:537300;电话:0775-7832622) 。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平南县税务局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以及平南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严格遵循信息公开条例,扎实筑牢工作根基,严谨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持续优化政府信息管理,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

本单位秉持着“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4年平南县税务局共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发布税收政策及解读等涉税信息150余条,便于帮助公众更好地理解政策内涵与实施细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明确处理流程和管理链条,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的办理和答复工作,充分保障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2024年度平南县税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制度体系,从信息的采集、审核、存储、发布到后续的更新、废止等环节都进行了严格规范。一是结合实际工作需求,适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明确各部门在信息管理中的职责分工,业务部门负责信息的初步采集和整理,办公室负责对拟发布信息进行审核把关,重点审核信息内容的准确性以及是否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情况,确保信息发布质量。二是进一步强化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审核严格把关,及时、准确地公开涉税公告、政策、办税操作指引等信息,坚决杜绝涉密信息上网,切实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三是加强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分类管理,根据信息的主题、性质、适用对象等进行科学分类,建立了信息目录索引,方便公众快速查询和检索所需信息。同时,定期对已发布的信息进行梳理和盘点,对失效或需要更新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修订和重新发布,保障政府信息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着力打造多元化、便捷化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不断提升平台的服务功能和用户体验。一方面,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及时发布最新税收政策文件、政策解读以及税收征管、执法等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有力推进执法公开公平公正。另一方面,着力抓好办税服务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电子显示屏、宣传资料架、公告栏等设施,全面公开各项办税信息及办税流程,并设置办税服务厅意见建议箱,认真收集整理纳税人缴费人意见建议,切实提升服务质量与效率。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建立了全方位的监督保障机制。一方面,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本单位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定期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网站和平台开展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修正问题,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另一方面,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不依法履行公开职责、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行为的部门和个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本年度暂未发现此类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8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层面:部分工作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在日常工作中未将其置于关键位置,导致对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力度欠缺,未能形成全员积极参与、协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2.公开渠道建设:现有的政务公开渠道较为单一,主要集中在官方网站,且网站的信息分类不够清晰、检索功能不够便捷,新兴社交媒体平台等渠道利用不充分,无法满足不同群体获取信息的多样化需求,限制了政务信息的传播广度与深度。

3.人员培训培养:以往的培训多以集中授课、理论讲解为主,形式单一枯燥,缺乏案例分析、模拟实操、互动交流等环节,导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对知识的理解停留在表面,难以将所学灵活运用到实际工作中,业务水平提升缓慢。

(二)进一步改进措施

1.强化思想引领: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学习政务公开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同时加大对税收政策文件的公开力度,按照规范流程及时发布,并配套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确保群众看得懂、用得上。

2.优化公开渠道:一方面,配合大数据局优化官方网站信息架构,细化分类目录,完善搜索功能,提升用户体验;另一方面,根据不同平台特点定制信息发布策略,定期推送热点政策、工作动态等内容,以多元化的渠道扩大政务信息覆盖面,便利群众和纳税人随时获取所需信息,增强其对税收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与监督权。

3.创新培训模式:制定系统全面的培训计划,丰富培训形式。增加案例教学环节,让工作人员在实际情境中学习应对方法,定期组织政策文件、理论知识与操作技术的考核,以考促学,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的综合素质与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