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平南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平南县税务局”)特编制本报告。本报告涵盖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内容,报告中数据统计区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平南县税务局政务公开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平南县平南街道环城路438号,邮编:537300;电话:0775-783262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平南县税务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上级及平南县委、县政府部署要求,恪守《条例》,夯实工作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全流程,优化信息管理,全方位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

平南县税务局严格根据《条例》要求,积极通过多种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025年平南县税务局共在广西贵港市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发布税收政策及解读等涉税信息159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深入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明确处理流程和管理链条,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及时做好依申请事项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2025年,平南县税务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件,其中2件依法按期予以答复,1件因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补正后,申请人逾期未补充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全年无超时答复情形发生。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原则,健全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筑牢保密审查防线,对拟公开信息逐件开展合规性、准确性审核,坚决杜绝涉密信息外泄。同步优化信息分类管理,梳理完善税收政策、征管服务等信息台账,动态更新政策法规库,确保公开信息精准对应需求。强化信息日常巡查,定期排查已公开内容,及时修正过时信息,保障政府信息发布的规范性、时效性和权威性,夯实信息公开工作数据与内容根基。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深耕线下载体,充分利用办税服务厅LED显示屏滚动播放、纳税人学堂专题宣讲、单位宣传栏张贴公示等方式,精准推送最新税费政策公告及解读文件,拓宽信息公开触达范围。二是筑牢线上阵地,依托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平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梳理并发布主动公开信息,切实保障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结合人员变动及时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压实工作责任,筑牢信息公开质效根基。二是健全监督体系,由领导小组牵头开展公开内容审核与监督,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扎实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同步提升业务经办能力,保障工作有序推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2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1

0

0

1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业务适配性不足,部分干部对涉税信息公开边界、特殊事项判定标准掌握不扎实,主动对接纳税人缴费人需求的意识薄弱,政策解读多停留在文本层面,未能结合征管场景做好通俗化阐释。二是公开内容精细化程度不够,多以“通用政策”为主,针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特定群体的分类化、个性化解读较少。

(二)进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能力,开展涉税公开专题实训,结合典型案例强化实操能力。二是以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为导向,聚焦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群体需求,提炼适用条款、申报流程等核心要点,不断丰富信息发布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