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0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6797881,传真:0775- 6797883)。
一、总体情况
(一)认真做好政务公开运转保障工作。一是抓好政务公开组织保障。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加强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将政务公开列入年度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参加各级税务机关、地方政府主办的政务公开培训,同时充分利用中国税务网络大学的教学资源开展学习,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二是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制度保障。修订完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等制度,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发布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发布的权威性、规范性和一致性。三是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有序运转,目前,贵港市税务局政务公开载体主要为税务网站频道、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办公场所公开、办税服务厅公开、“一中心两馆”公开、现场派发宣传资料、电视电台公开、报刊公开等,以上载体均正常运行。
(二)着力抓好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桂政办发〔2020〕35 号)要求,编制和发布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动态更新政务公开内容,不断提升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三)切实落实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认真抓好减税降费各项政策、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助力复工复产等税收政策和纳税人权利与义务、办税服务等信息的公开,以便社会公众及时知悉、了解和运用。一是做好税收政策法规公开,及时在网站、办税服务厅和政务新媒体等主动公开税务部门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特别做好对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以及促进创业创新、保障和改善民生等税收优惠政策公开工作。二是针对2020年疫情情况,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宣传平台开展防控知识宣讲,向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宣传办税指引和防控知识,引导群众克服恐慌心理,依法依规做好疫情防控,合理安排涉税事项办理。同时,及时在网站频道、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税企微信交流群以及通过手机短信等向纳税人推送办税温馨提示、网上办税倡议以及助力复工复产相关税收政策等,向公众提出“涉税事、网上办,非必须、不到厅”倡议,提醒公众尽量选择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支付宝、邮政邮寄等“非接触式”线上办税(费)途径,让纳税人足不出户即可办理涉税业务,省时省力更安心。三是积极在各类主流媒体发布税收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惠民生、“放管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等方面的信息,进一步激发企业发展信心。2020年,贵港市税务局共通过税务网站频道、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税收政策、政策解读、办税信息和问题解答信息250余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370余条;共通过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02条;在各类主流媒体单篇发布或综合采用发布正面报道稿件340余条。
(四)扎实推进政策解读工作。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制度,对本单位制定的税收政策以及上级已经制定发布的政策和解读文件,在发布转载的同时,及时将解读文件进行发布。同时,积极通过税收公益广告、制作短视频等形式,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深入浅出的解读税收政策,简明的介绍相关办税操作,让纳税人省力更省心。2020年共转载相关文件解读信息69条,在各级媒体及公众号发布税收公益广告、短视频等视频类解读作品132个。
(五)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贵港市12345政府热线、贵港市网络问政平台、贵港市人民政府网站部门信箱以及12366热线工单等的日常监控和办理工作,及时主动回应网友提问,在规定的时限内受理和反馈。2020年共收到并处理贵港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413单、网络问政29单和局长信箱转派工单4单、12366热线工单187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 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2 | 2 | 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4 | 0 | 5086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6 | 0 | 1402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4 | 0 | 288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1 | 143万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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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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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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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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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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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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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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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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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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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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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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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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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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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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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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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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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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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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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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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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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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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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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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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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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0年,贵港市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政务公开培训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便民性和公开的时效性等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加强。
(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学习力度,加大政务公开内容培训力度,贯彻学习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推进税务政策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优化纳税服务。二是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积极探索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提高公开的便民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