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执行《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和《“十三五”时期税务系统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工作规划》,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改善税收法治环境,有力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科学健康发展。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党对法治税务建设的全面领导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会议精神,加强局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强化局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其他局党委委员是领导小组成员,相关部门参加,发挥局党委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服务地方发展大局

(一)依法组织税费收入。认真落实组织税费收入原则,依法规范征税收费,不断提高税费收入质量。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组织税收收入128.21亿元,组织自治区政府考核口径收入124.99亿元,组织贵港市政府口径收入127.01亿元。组织非税收入4.14亿元,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43.09亿元。

(二)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确保应享尽享。

(三)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全部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目前全市税务系统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有4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进一步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简并申请文书,减少材料报送,简化送达程序。

(四)大力推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更新完成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完成市本级税务局和下属5个县(市、区)税务局权力和责任清单编制工作。

(五)为企业注销提供便利。严格落实注销税务登记便民措施,对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实行即时注销。持续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和“容缺办理”,优化注销即办措施。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严格落实《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今年制定的2份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备案等,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二是开展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与民法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二)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决策内容、范围、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对内部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优化执法方式

(一)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施相应的法制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保证执法公正。

(二)创新行政执法方式。一是推进“非接触式”缴费服务。

引导广大纳税人、缴费人通过“广西电子税务局”、“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广西税务”APP、“广西政务”APP电子税务局专区、“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等线上渠道办理税费业务以及选择发票邮寄送达。二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20年6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三是逐步推行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为业务股室和税源管理部门配置执法记录仪,对现场检查、调查取证等容易引发争议的税务执法过程,进行音像记录。

五、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完善纠纷化解机制

(一)坚持问题导向纠正“四风”。结合近年来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发现的突出问题以及暴露出来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组织开展税务工作人员以税谋私参与虚开发票问题、不动产交易涉税业务中税务工作人员违规违纪问题、严肃纪律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健全完善《存量房涉税业务流程》等不动产交易相关管理制度3项。

(二)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2020年,共通过税务网站频道、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税收政策、政策解读、办税信息和问题解答信息250余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370余条;共通过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002条;在各类主流媒体单篇发布或综合采用发布正面报道稿件340余条。二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向信用中国(贵港)网站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2020年,全市税务系统共审核发布行政许可信息5086条,行政处罚信息288条。

(三)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2020年,贵港市税务局本级办理行政复议案3件、行政应诉案件2件。强化信访工作,依法处理来信案件19件。

六、强化税收法治队伍建设,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

(一)不断提升税务人员依法行政能力。扎实开展系列业务培训,印发了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对2020年干部培训工作做出总体规划。积极组织各类法律知识和税收业务培训,其中对税收执法人员的通用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进行更新知识培训。同时加大对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中法律知识的培训力度,所有新录用公务员都要求必须通过全国税收执法资格考试。

(二)加强税法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税收法治观念。坚持把税费优惠政策宣传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来抓,利用“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推文、短信、宣传资料、办税服务厅和各级税务机关办公场所等LED屏幕、“贵港宣传”微信公众号、贵港日报、贵港电视台以及广西广电网络电视机的开机画面、税法“六进”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大力宣传国家支持疫情防控税费优惠政策。2020年,利用“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宣传推文733条、累计阅读量27.7万人次;推送政策193万人次,直接辅导纳税人和缴费人3.3万人次,印制宣传资料196万份/册;借助“贵港宣传”“贵港视窗”“贵港普法”3个平台发布税费政策宣传推文8条,阅读量合计6.9万人次。

2020年,贵港市税务局的法治税务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有待加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亟待改进、法制力量薄弱等。

七、2021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2021年,贵港市税务局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全国税务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和全区税务工作会议决策部署,坚持党对依法行政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能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和贵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全面谋划,统筹推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往细处做、实处落、深处走,不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水平。

(二)全力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实现质和量“双升级”。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打造国内一流税收营商环境,为各类市场主体在贵港市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全面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不断提升“三项制度”推广力度,力争在优化税收执法上取得突破。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优化裁量基准,规范税收优惠事项后续管理,有效约束税收执法权。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税务争议解决机制,探索建立案例指导制度。加强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开展日常性、互补性及专业性的法制培训,培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补充法治队伍新鲜血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