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税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统计范围为贵港市税务局机关本级。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贵港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1130号,邮编:537100,电话:0775—6797881,传真:0775-6797883)。

一、总体情况

(一)大力推进主动公开

一是及时主动更新机构设置、主要职能、领导信息、人事任免等信息,方便社会公众知悉和查阅。2021年,共公开3份机构设置信息、11份人事任免信息。二是及时在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主动公开税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信息,特别是新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措施等,让社会公众及时知悉。2021年,共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发布税收政策及解读、办税信息、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240条,共通过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信息1220条。三是抓实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及时对当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审核,并向信用中国(贵港)网站同步发布双公示信息;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清单和事项,以及欠税公告4份,让群众及时了解实情,相互监督。四是认真配合主办部门做好人大提案、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2021年共配合办理人大提案2件、政协提案1件。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明确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日常受理、流转、办理工作 。2021年,贵港市税务局未收到申请公开诉求,无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公布上级、本级的决策部署等信息,提高公众获取规范性文件、权威解读信息的便利性。三是严格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在信息发布前,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切实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四)平稳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大力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一中心两馆”等线下平台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和内容更新、报送工作。同时,灵活利用各类主流媒体发布涉税报道,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

加强政务公开培训学习力度,组织干部参加政务公开培训,并充分运用学习兴税平台的教学资源进行学习,增强干部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能力。认真对照国家税务总局政务公开评估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网站栏目和公布的内容进行自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6

行政强制

1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贵港市税务局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但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形式不够丰富的问题。下一步,贵港市税务局将重点抓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加大政务公开内容培训力度,及时邀请讲师开展系统培训,让干部进一步了解政务公开内容,掌握政务公开方法,提高履职尽责过程中公开政府信息的自觉性和责任感。二是强化部门协作,加强部门之间的联系沟通,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三是围绕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难点、堵点问题,积极探索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丰富公开的形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