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贵港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 (以下简称“贵港市税务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灵魂,全面贯彻执行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2021—2025年)》规定的各项任务措施,规范税收行政行为,改善税收法治环境,有力推动税务法治建设科学健康发展。现将贵港市税务局2021年度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贵港市税务局党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会议精神,加强局党委对依法治税工作的领导,发挥局党委在税收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同时认真贯彻落实 《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税务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深入推进税收法治建设。

二、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一)依法组织税收收入。贵港市税务局认真落实组织税费收入原则,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费”,做到依法规范征税收费,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为保障贵港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打好基础。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组织税收收入133.37亿元(不含海关代征)。

(二)大力推进减税降费工作。贵港市税务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助力企业发展。发挥减税降费“1+6+2”常态化工作机制作用,提升政策落实精准度和便利度,为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供了良好的税收环境。

三、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一)扎实做好税种的立法调研工作。按时完成了资源税、契税的立法调研,通过加强与财政、生态环境、国土资源、水利等部门的联系与协作,广泛征集社会、各单位对税种立法的意见建议,确保立法建议的科学性、合理性、可行性和便利性,为立法决策提供贵港方案。

(二)加强对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管理。一是加强税务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根据 《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制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合规性评估和备案等,确保税收执法依据合法。二是开展税务规范性文件清理,开展与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符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文件以及涉及与民法典冲突的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贵港市税务系统无不符合规定的税务规范性文件。

四、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实行清单管理,明确了决策内容、范围、程序以及责任追究等事项,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提供了制度保障。

(二)加强合法性审查。对内部重大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经法制部门合法性审查后提交局党委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建立法制部门工作人员为主体、吸收公职律师和社会执业律师参加的法律顾问队伍,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

(三)坚持集体讨论决定。严格贯彻落实有关工作规则,对重大行政决策提交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

五、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全年按照规定和要求移送公安机关涉税案件27件。

(二)完善税收执法程序。一是严格执行 《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和 《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二是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成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委员会,实施相应的法制审核,保障重大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认真施行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清单制度,提升执法效率,促进税收遵从。

(三)全面落实执法责任制。一是以运用内控平台监控为日常管理抓手,认真开展税收执法过错和风险排查。二是积极落实税收违法案件“一案双查”,组织开展税务机关和税务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性监督检查。三是开展现金税费征缴专项整治,对现金税费征缴管理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

六、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一方面严格对外发布信息审核把关,另一方面严格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填写 《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存档备查,加强对涉税数据审核。

(二)建立健全舆情监控应急预案和反应机制。加强网络舆情监控,做好深入辅导,确保纳税人对减税降费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优化纳税服务,特别是加强关注度高的服务一线窗口管理,强化窗口人员业务、礼仪培训,加强窗口日常管理和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七、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认真贯彻执行 《行政复议法》、 《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和 《税务行政复议规则》,依法办理税务行政复议案件,畅通复议申请渠道,充分发挥税务行政复议在处理涉税矛盾纠纷中的主渠道作用。

(二)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信访工作。同时,紧盯全国“两会”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排查,密切关注重点群体和重点人员的动向,全力做好“两会”期间等重要节点的值班值守和信访管理工作。

八、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司法监督。一是贵港市税务局党委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年初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思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分析研判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形势,将监督责任具体化、履职措施量化细化,推动主体责任的落实。二是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回复办理政协、人大涉税提案。三是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案件,健全行政机关依法出庭应诉制度。

(二)做好涉税咨询、投诉有关工作。全年共处理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和局长信箱转派工单320件;处理贵港市12345政府服务热线和网络问政转派工单949件。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一是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按照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要求,在发布信息前,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全年共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贵港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各类税收政策、政策解读、办税信息和问题解答类信息250余条,发布各类工作动态信息280余条。二是严格落实双公示制度。及时向信用中国 (贵港)网站发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信息。全市税务系统共审核发布行政许可信息5762条,行政处罚信息336条。

九、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积极推行应用征管电子档案系统,对包括电子税务局、移动办税平台、自助办税终端等各个渠道汇集的征管电子档案按户自动归集,形成职责明晰、流程明确、规范统一的征管档案管理机制,逐步减少和取消手工整理编制档案。

十、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一)加强党委对法治税务工作的领导。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局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任务,按季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法治税务建设工作汇报,对下一步的依法行政工作作出部署。

(二)合理配备税收法制人员。一是优先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员安排到法制岗位上。税收法制人员通过参加各种政策法规培训和参与各项法制工作,提高业务工作能力。二是建立健全公职律师制度,使公职律师成为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促进依法办事、规范法律风险的骨干力量。

(三)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税务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每年第一季度向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贵港市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税务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网站等向社会公开。

(四)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行政复议和应诉、税务规范性文件管理等列入绩效考评指标,充分发挥考核评价对法治税务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同时,将法治税务建设列入重点督查事项,根据时间节点监控、跟踪和督促落实。

十一、2022年法治税务建设工作计划

2022年,贵港市税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对依法行政的全面领导,不断提升法治税务建设能力,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建设和贵港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党对税收法治工作的统领。充分发挥党委领导下的全面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总体部署、统筹协调、组织推动和督促落实作用,落实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等制度,全面谋划,统筹推进,推动法治税务建设往细处做、实处落、深处走,不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税收法治工作水平。

(二)进一步落实减税降费、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实施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部署,坚决扛好抓牢贯彻落实的政治责任,顽强奋斗、攻坚克难,全力打好打赢落实新的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的主动仗攻坚战。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持续深化税收领域“放管服”改革,为各类市场主体在贵港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三)进一步提升依法治税能力。不断提升“三项制度”推广力度,力争在优化税收执法上取得突破。进一步落实税务行政处罚裁量规则、优化裁量基准,规范税收优惠事项后续管理,有效约束税收执法权。进一步完善多元化税务争议解决机制,加强公职律师使用管理,开展日常性、互补性及专业性的法制培训,培养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补充法治队伍新鲜血液。

(四)进一步做好税费征收工作。持续坚持组织收入原则,积极主动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请示汇报,努力营造良好的组织收入环境。坚持依法依规征税收费,对收“过头税费”等收入质量问题零容忍。科学合理设置监控指标,加强事中监控,及时解决问题。努力实现税费收入“零水分、零异常、零风险”,更优质地完成预算确定的税费任务。

(五)进一步健全税务监管体系。抓好税种联动管理,充分挖掘增值税发票大数据潜力,以行业税收管理为重点,深入研究多税种税制运行规律和内在关联,推动各税种管理制度、征管方式、信息化手段彼此支撑、联动互促。稳妥推进规范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工作,强化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和风险管理,有效提高管理水平。强化财产行为税的规范管理,加强与自然资源、住建、民政等部门合作,推动实现网签合同备案、婚姻登记等信息共享,推进相关税费种的规范化、信息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