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贵港市税务局(以下简称“贵港市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

2025年,贵港市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贵港市委及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税收中心工作,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

(一)不断强化主动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积极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围绕社会群众关心关切,通过政府网站、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公开减税降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等政策措施及解读文件,2025年以来,共发布相关信息900多条,充分保障纳税人缴费人对税收新政和便民办税举措的知情权。及时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公布税务稽查随机抽查方案、清单、事项和政府采购相关内容,保障群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同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核查、限期整改,切实以公开促公正、以监督促落实,不断提升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扎实做好依申请公开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指派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及时审批、答复、公开,保障应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准确,进一步扩大信息覆盖面、提升公开时效,切实增强政务公开工作实效。2025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4件:上年结转1件、本年新收3件,全部为自然人申请,均依法依规予以答复:其中主动公开2件、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1件、属于本机关内部事务1件。未发生因依申请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认真抓好政府信息管理

一是明确职责。明确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成员和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确保工作落实落细。二是保障内容。严格按照主动公开目录公开对应信息,确保信息内容符合栏目要求。围绕公众关注的热点,及时公布上级、本级的决策部署等信息,提高公众获取规范性文件、权威解读信息的便利性。三是强化审核。强化保密审查,树牢规范意识,细化审查流程与审批流程,对拟公开的涉税政策、征管举措等信息严格审核,严防危害税收安全、泄露纳税人缴费人商业秘密等风险,全年共开展保密审查700多次。同时定期核查发布信息有效性,评估调整不予公开信息属性,及时清理失效过期信息,保障公开信息准确可用。

(四)有序推进公开平台建设

2025年,贵港市税务局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服务功能,全面提升服务效能和用户体验。一是大力推进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贵港频道、贵港税务微信公众号等网上平台,办公场所、办税服务厅、“两馆一中心”等线下平台的信息公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栏目维护和内容更新、报送工作。二是灵活利用广西新闻网、贵港融媒等各类主流媒体发布图文解读、短视频等涉税政策文件及税务动态信息报道,有效扩大政务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五)切实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建立并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一事一审、“三审三校”机制,从源头上把关信息公开质量;二是持续加强政府信息工作业务培训,提高干部职工依法公开意识和业务能力,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三是认真对照上级局政务公开评估指出的问题,举一反三做好整改工作,并对网站栏目和公布的内容进行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确保公开的信息及时、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贵港市税务局严格遵循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统筹推进信息发布、政策解读与回应关切等重点任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工作开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形式较为单一,多以纯文字或图文公告为主,可视化、互动化的公开载体运用不足,未能充分适配不同受众的信息获取习惯。二是政策解读工作质效有待提升,解读内容的广度与深度未能完全契合公众期待,政策传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仍需加强。

2026年,将持续紧扣税务工作实际,聚焦短板弱项、精准发力提质,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一是优化涉税公开内容供给。紧扣减税降费、纳税服务、税收征管等核心业务,聚焦营商环境优化和纳税人缴费人急难愁盼问题,推出更多图表图解、案例解析、问答手册等图文并茂、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系统阐释政策背景、适用范围、操作流程及优惠红利,切实提升信息实用性与可读性。二是拓展多元公开渠道载体。充分整合门户网站、12366纳税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资源,打造“税务IP+新媒体”宣传矩阵,通过政策直播、普法情景剧、短视频解读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传播覆盖面;同时联动办税服务厅公告栏、自助终端、社区宣传点等线下阵地,构建“线上+线下”“传统+新兴”深度融合的立体化公开网络,让涉税信息触手可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