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根据《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的通知》(市绩办发〔20186号)、《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对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及责任单位进行调整的通知》及《桂林市绩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度评议评价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桂林市税务局对照收到的群众意见建议进行了认真整改落实,现将整改工作总结如下:

一、认真核实分解,制定工作方案

认真研究《2017年度绩效考评群众意见建议及责任分解(自治区级、市本级)》中的意见建议,及时组织相关责任部门和人员逐一核实关于我局的整改任务,并予以反馈,属于我局的有7条群众意见建议,其中共同属于原市国税局、原市地税局2条,单独属于原市国税局2条,单独属于原市地税局3条。结合桂林税务工作实际,我局及时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的具体措施、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分管领导、责任人员、联系方式以及可以检验的整改成果形式和有效的验收方法,确保整改责任到位、落实到人

二、完善具体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我局对照7条意见建议制定了具体的措施,认真进行整改落实。

(一)关于问题编号:0120170031100001“希望桂林市工商、税务行政审批的部门能够提高工作效率,并且对于办理业务时能够多一些善意的提醒,这样对于企业比较好一些”的意见建议

1.整改措施

1)取消税务登记事项。新设立登记的企业在工商登记环节已实现“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企业无需在税务机关办理登记事项;个体工商户实行“两整合”,不再由税务机关核发税务登记证,有效简化了审批环节,提高纳税人办证效率。

2)强化信息补充采集。对新设立登记的企业首次办理涉税事宜时,税务机关依据工商部门共享的登记信息制作《“多证合一”登记信息确认表》,提醒纳税人对其中不全的信息进行补充,对不准确的信息进行更正,对需要更新的信息进行补正。

2.整改完成情况

1)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多证合一”工商共享信息运用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7402号)和《关于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登记制度改革工作深入开展的通知》(桂林市工商发〔201745号)要求,加强与工商部门的信息共享协作,优化登记信息补充采集,切实提高相关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2)从2018629日起全面推行新办纳税人“套餐式”服务,进一步推进便捷办税,避免了纳税人来回“多次跑”。

3)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提醒。下半年以来,通过电信短信平台向纳税人成功发送申报提醒、系统功能推广等内容信息22万余条。

(二)关于问题编号:0120170030600012“在临桂区政务大厅办理房子契税,工作人员说的没听明白,就多问了一下,工作人员很不耐烦的说人家都明白了你怎么还不明白,希望能改正”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

1)积极开展大厅人员服务态度教育培训,提高税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能力。

2)加强办税服务厅规范化管理,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促进干部作风转变,增强服务意识,促进纳税服务制度的落实,提升工作效能,优化服务质量。

3)优化办税流程,加强办税服务指引;配齐配强导税岗位专职人员,积极主动提供办税服务宣传引导。

2.整改完成情况

1)制定下发《桂林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 严肃工作纪律的通知》(桂市地税发〔201816号),进一步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服务态度有效提升。

2)制定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制度的通知》(桂市税发〔201818号),强化落实办税服务厅领导值班、首问责任制等纳税服务制度,有效提升了全市税务部门窗口服务水平,助力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展现了桂林税务部门新担当、新作为、新风采。

3)简化个人购买住房申报缴纳契税办税流程,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桂林市个人房地产交易办税流程“承诺制”,缩短了办税时间、提高办税效率,切实优化桂林营商环境,有效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和获得感。个人房产交易享受优惠税率涉税事项办结时长由原来平均5个工作日缩短至约15-20分钟,得到广大群众点赞,该做法被市政府纳入向国务院大督查工作组等上级提交的工作报告中。

4)组织参加一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一厅通办”业务培训,组织举办两期全市办税服务业务培训,税务人员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三)关于问题编号:120170030600016“桂林市的地税网上系统经常崩溃,报个人所得税导入报不了,希望系统软件人性化些”的意见建议

1.整改措施

1)明确工作职责。纳税人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的互联网办税中途径有自然人个人所得税网上申报系统和个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前者的维护和管理权限在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后者的维护和管理权限在国家税务总局和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基层税务机关已将纳税人在办税过程中遇到的系统问题第一时间通过运维系统途径积极向上级局反馈解决。

2)增加操作指引。在操作界面上增加填报指引,导入异常时增加错误信息的提示。
   
3)提供服务支撑。纳税人的业务问题解答途经:
广西税务12366热线服务电话:12366桂林市税务局的所得税科和各主管局的管理部门。操作指导运维途经:广西税务局网上办税平台服务电话:0771-3492366金税三期个人所得税扣缴系统服务电话:0771-2310066。纳税人在遇到个税申报的业务和操作问题可打以上相应的服务电话得到帮助。

2.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按国家税务总局工作布置,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已于2018627日在广西税务局官网上发布新版个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统一使用个税系统扣缴客户端软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解决了扣缴个税申报难问题;并提供个税QQ群、个税服务PC客户端、微信公众号、个税申报专题讲座等日常辅导方式;二是国家税务总局新开发的自然人办税平台的网端将于20191月以后开放业务办理入口,从而进一步优化了个人所得税申报环境。

(四)关于问题编号:01201700306000018“桂林市地税局,希望有些手续材料简化一点,某个股东退出来了,新的股东进来,还有查税报告,看资料就能看到了,哪些就要交钱了”的意见建议

1.整改措施

1)加大税收政策宣传力度。一是加强宣传解释股权转让所需报送资料工作,对个人将股权转让给其他个人或法人的涉税事项受理,纳税人需报送如下材料:《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3份;《个人所得税基础信息表(B表)》3份;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合同(协议);股权转让双方身份证明;按规定需要进行资产评估的,需提供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净资产或土地房产等资产价值评估报告;计税依据明细偏低但有正当理由的证明材料;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二是办税服务厅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信息时,认真核对资料信息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是否与税收优惠备案审批信息一致,符合的即时办结;不符合的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2)严格执行税收法律法规。对于股权转让行为,我局严格按照《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和《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规定执行。

2.整改完成情况

进一步做好了股权转让行为税收政策宣传,依法落实了税收相关法律法规

(五)关于问题编号:0120170030100031“希望桂林市政府对民营企业生产经营和税收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银行融资方面也能给予支持”的意见建议

.整改措施

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税收政策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等制定,市一级税务部门无相应的制定权限,因此,我局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工作,依法落实税收优惠政策,释放政策红利。一是通过办税服务大厅进行税收优惠政策宣传、通过纳税人学堂加强政策宣传与辅导,让广大纳税人及时了解税收优惠政策;二是召开“问需求、优服务”纳税人座谈会,及时回应纳税人诉求,引导企业充分运用减负政策。

2.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认真落实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各级人民政府制订的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截至201810月,共为民营企业减负约18亿元。

(六)关于问题编号:0120170030600011“桂林国税,收税太高了,又有什么增值税等,被访者都不懂为什么交那么多税,被访者起码去78次都搞不清楚,被访者去交税,不懂的时候,工作人员说得太复杂,被访者希望就是有什么不懂的能说清楚,简单明了”的意见建议

1.整改措施

1严格遵守纳税服务规范,落实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度要求,办税服务厅窗口放置一次性告知单,及时更新“二维码”一次性告知。

2)加强导税服务,增配业务精通、经验丰富的导税人员负责导税咨询,帮助纳税人提高办理业务的准确率,引导纳税人高效办税;严格落实领导值班制,及时解决疑难复杂问题,妥善处置突发事件。

3组织举办全市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业务培训,促进业务能力和素质的提高。

2.整改完成情况

1)办税窗口摆放涉税事项一次性告知单,方便纳税人随时取阅;做好二维码更新后的宣传、应用、管理工作,纳税人可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一次性告知获取办税指南。

2)升级领导值班制度的落实,有力保障和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以及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各县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实现零投诉,城区税务部门办税服务投诉下降70%左右。

3)通过组织举办两期全市办税服务厅导税咨询业务培训,业务能力和水平得到不断提高。

(七)关于问题编号:0120170030600015“桂林市秀峰区国税局,被访者公司要办销售特许权,去年10月办下来的,一直没开票,今年4月份,开税控发票的盘被关了,专管员让过去,过去之后管小规模组的专管员态度非常恶劣,说话大声,多问几句就不耐烦,希望能改进”的意见建议

1.整改措施

1)集中学习,提高思想认识。针对纳税人反映的服务态度问题,秀峰区税务局税源管理二股(小规模组)组织股内税收管理员对相关问题展开讨论和反思,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的要求,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文明礼仪培训,在工作中注重服务态度,力求让纳税人享受良好办税体验。

2)设置意见箱,及时整理改进。秀峰区税务局对群众的意见建议非常重视,在局内显眼位置设置意见箱,设专人定期查看,对纳税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整理,并及时进行改进,切实提升纳税人的满意度。

2.整改完成情况

通过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及设立意见箱等措施,秀峰区税务局截至目前未接到群众投诉。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2017年度群众意见建议整改工作完成情况表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181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