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建立常态化、制度化的征纳沟通机制,进一步提升征纳沟通的互动性、及时性、有效性,快速响应和解决纳税人诉求,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以下简称桂林市税务局)决定在全推广电子税务局桂税 e

点通征纳互动工具 (以下简称桂税 e点通),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 “桂税e点通”功能简介
  桂税 e点通是桂林市税务局集中受理、有效响应和处置纳税人诉求的主要工具,是全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实施线上沟通的主要渠道,本次推广包括咨询互动、诉求响应、政策推送、提示提醒、涉税查询、服务评价等六大功能模块。
  (一)咨询互动。桂税 e点通支持征纳双方以文字、截图、远程协助等多种形式实时进行双向交互。纳税人可以通过智能咨询和人工客服两种方式获取涉税咨询、办税指引、操作辅导等服务。
  (二)诉求响应。对于咨询互动不能当场解决的复杂疑难问题以及纳税人反映的投诉类事项,桂税 e点通将形成诉求工单转交责任部门限时处理,并通过桂税 e点通向纳税人反馈办理结果。
  (三)政策推送。根据纳税人实名认证情况,将纳税人涉及的税收政策,以文本消息、卡片消息等方式,通过桂税 e点通微信号推送至纳税人,帮助纳税人及时了解政策。
  (四)提示提醒。税务机关定期分析纳税人应处理的涉税事项,通过桂税 e点通微信号将办税提醒和风险提示等信息推送至纳税人,提醒纳税人及时处置。
  (五)涉税查询。桂税 e点通集成了发票查询、办税地图、办税日历等功能,方便纳税人查阅和使用。
  (六)服务评价。纳税人可通过桂税 e点通对诉求响应服务情况进行评价,为税务机关开展优化改进工作,提升服务质效,更好地满足纳税人合理诉求提供依据。
  二、适用范围

已在税务机关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纳税人,包括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和发票领用人员,以及已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自然人纳税人。
  三、纳税人使用方式方法
    已在税务机关办理实名信息采集的单位纳税人和个体工商户的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领用发票人员等人员可以手机扫描桂税 e点通注册二维码,在进行实名注册后关注微信公众号使用桂税 e点通。同时桂税 e点通将与电子税务局实现无缝对接,并将使用范围拓展至自然人纳税人。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可以通过电子税务局在线咨询链接图标直接跳转至桂税 e点通,无需再次登录。
  四、其他事项
  桂税 e点通纳税人端操作手册已嵌入系统功能页面供纳税人下载和查阅纳税人如有疑问,可进一步向当地税务机关咨询。

附件:桂税 e点通注册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