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2025年3月28日起,调整部分税务机构:
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调整设置为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原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接。
二、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雁山税务分局,原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2025年3月28日起,调整部分税务机构:
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调整设置为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原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接。
二、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雁山税务分局,原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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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批准,2025年3月28日起,调整部分税务机构:
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局调整设置为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原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桂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税务分局承接。
二、撤销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雁山税务分局,原有职责由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承接。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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