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是法治政府建设收官之年,灵川县税务局法治建设工作在桂林市税务局党委和灵川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相关要求,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税收工作主线,全面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对照《灵川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7-2020年)》要求,坚持依法治税,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提高依法执政水平。2015-2020年度,出色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我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履职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坚持全面依法治税,全面履行税收职能

灵川县税务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规定,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讲话精神,严格依法行政,改进方式方法,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最大限度规范税务人,加强税法遵从和税收共治,推进税收法治化,促进税收现代化。

(一)依法履行税收工作职能,依法组织税收收入

坚持组织收入原则,严格依法征税,依法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做到应收尽收、应免尽免,坚决防止收“过头税”和“有税不收”等违法行为,稳妥做好社保费和非税收入征收工作,不断提高税收收入质量。2015-2020年,全县税务系统(含原国、地税)共组织各种税费收入56.7022亿元,其中完成国家税务总局口径税收收入54.9552亿元。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后,2019年社保费划转到税务机关征收,我局顺利承接174户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11.56万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2.67万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征收工作,全年总计组织社会保险费收入3.78亿元、非税收入0.397亿元,代收工会经费512万元,为灵川经济发展作出了应有贡献。

(二)充分发挥税收调控作用

认真抓好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新个人所得税实施、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等工作,确保政策法规执行到位;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税务总局关于结构性减税和定向减税的政策措施,重点加大对结构调整、科技创新、重点群体、小微企业、促进消费、保障民生、西部大开发等方面的税收政策执行和落实力度,不断优化税收政策环境,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服务。2019年12月(税费款征期),灵川县税务局为纳税人新增减免税费共计18458.57万元。其中,2019年新出台的减税政策中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5129.29万元(包括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减税934.27万元,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从3万元提高到10万元减税1594.01万元;减征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六税两费”减税额外负担2601.02万元);落实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减税489.58万元;2019年深化增值税改革降低增值税税率及配套措施减税7280.87万元;2018年到期后在2019年延续的减税政策减税152.83万元;2018年减税政策在2019年翘尾减税4653.39万元,其中落实调整增值税税率政策减税734.33万元;落实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政策减税347万元;落实调整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政策减税3546.15万元;落实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免征增值税政策减税2万元;落实其他减税政策减税24万元。

(三)切实保障依法履责

积极推行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按照税务总局部署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清单”管理制度,确保取消或者下放税务行政审批事项有效落实,坚决防止和纠正“上取消下不取消”“明取消暗不取消”等行为。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推进“阳光审批”。2015以来,对总局及区局取消及下放的57项非行政审批事项,加强取消审批事项的事中、事后后续管理和监督检查,做到放、管相结合,有效防范审批风险。

(四)规范税收行政行为

严格执法资格管理,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建立健全税收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通过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评查,提高执法质量。2019年10月,对我局2018年9月—2019年8月底止,已结案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案卷进行了抽查,共抽查案卷25卷。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号),对内加强对本部门制定、本部门牵头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涉税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对外加强地方党委、政府及其部门来文的涉税政策的合法性审查,如有不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要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2016以来,共审查、回复当地县委、县政府政策性来文来函256件次。同时,积极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备案管理。

二、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强化基层税务分局行政执法

依托金税三期,按照总局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部署,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和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严格按照《广西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规范运行自由裁量权,防止随意执法现象发生。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促进税收共治,提升税法遵从度。加强工作保障,对依法治税重点项目优先予以立项,将依法治税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所需资金纳入预算,强化经费保障。进一步加强法治工作部门组织建设,充实和加强法治工作专门力量。加强依法治税信息化建设,将法治化与信息化高度融合,提高法治工作的信息技术保障水平。

(二)坚持严格公正执法

大力加强风险管理导向,对高风险纳税人开展定向评估,营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积极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2.0版,有效堵塞偷骗税和发票腐败漏洞。加强进户执法管理,统筹协调各部门开展进户执法工作,切实解决重复进户执法问题,保护纳税人合法权益,促进“两个减负”。

(三)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积极探索税务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制度,提高税收执法水平。规范税务行政裁量权,完善税务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运行自由裁量权,防止随意执法现象发生。为了有效防止税务执法人员随意执法现象,灵川县税务局根据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法制审核制度,规定税收行政处罚金额超过2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必须经过法制审核。同时,在税收执法过程中,灵川县税务局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探索运用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刚柔并济,将税收服务融入到税收执法中,提升纳税满意度,以促进税收共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

(四)加强重点领域执法

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认真实施纳税服务规范,推行税收征管规范、行政管理规范,加强重点领域执法,研究制定完善岗责规范,实现税收业务流程的整体优化。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及信息共享,以科技为驱动,通过制度加科技,实现流程规范化、风险集成化、预警前置化、防控实时化、问责常态化,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五)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历年来,灵川县税务局全面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格执行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通过严格执行“两个平台,一个制度”,即:利用“内控监督平台”和“协税共治平台”,及时发现税务执法人员在日常税收执法过程中出现的疑点问题,进行监控,及时提醒税务执法人员纠正执法过错,以免造成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同时,通过严格落实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税务执法人员执法全过程进行实时监控,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降低税务执法人员执法风险。多年来,灵川税务系统没有发生一起税务人员违法违纪行为和重大税收执法过错情况。

三、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

灵川县税务局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政协民主监督,高度重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自觉接受审计机关、财政机关的监督,尊重并落实监督决定,认真整改问题。认真配合灵川县纪委、检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的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等社会监督。重视纳税人的监督,健全纳税人监督机制,拓宽纳税人监督渠道,依法保障纳税人监督权利。

(二)强化内部监督

充分发挥督察内审内控系统防控作用,不断深化内控制度机制建设,对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定期轮岗,强化内部流程控制,防止权力滥用。进一步落实“制度+科技”的要求,推进科技防控,大力推广应用“广西税务内控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查错纠偏,不断提高内控信息化水平,实现“两覆盖、两优化、两提升”,促进权力依法运行。加大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工作力度,增强对“两权”运行中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制约。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巡视、督察内审、监察等监督力量的协调配合,做到资源共享、成果共用,促使各监督部门既形成合力,又各有侧重。

(三)推进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

加强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按上级规定,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建立健全新闻媒体以及社会公众监督投诉处理机制,对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并做出处理,形成全社会“大监督”的格局。对纳税人通过12366热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答复和处理。

(四)严格行政问责

坚持加强监督与责任追究相结合,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坚决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行为。严格执行监察法、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暂行规定等监督问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对发生重大违法案件、造成严重社会后果的,必须严肃问责、依法追究。涉嫌违纪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五)执法依据和执法过程公开

按照总局全面推行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总体部署,通过“税务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平台”,推行税收执法公示制度,依据权力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依据权力清单,事前向社会全面公开税收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职责权限、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事中公开行政执法过程和政务工作情况,对外重点公开突出税收执法重要环节和公共服务环节,对内重点公开人事管理等事项。事后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更新维护机制,更新税务行政执法主动公开目录。继续完善税法公告、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公开制度,不断扩大税收信息主动公开范围,注重公开与纳税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有关的信息,努力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税收执法环境。截至2020年5月底,已通过税收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对灵川县税务局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权力事项清单、管理流程、监督方式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公示,对欠税公告、纳税人信用等级评定、税款核定、减免退税、行政处罚结果等事项,通过区局“大数据分析应用集成平台”进行及时更新,及时传送到信息公示平台进行公示。

(六)完善纳税人权利救济机制

全面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完善税务行政复议制度,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的手段,有效发挥行政复议解决税收争议主渠道作用,努力将税收争议化解在初发阶段和行政程序中。加强纳税服务投诉管理,认真受理和及时解决纳税服务投诉。充分利用好各级纳税人权益维护中心这个平台,及时满足纳税人合理需求,切实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领导和法治队伍建设

(一)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完善推进依法行政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

1.提高我县税务干部依法治税能力水平。领导干部是推进依法治税的关键。我局各部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高依法治税、依法带队的能力和水平,以上率下引领带动全系统推进依法治税。

2.加强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建设。建立了由灵川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为组长、其他党委委员为成员,相关部门参加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依法行政工作重大问题,审议依法治税工作规划,作出推进依法治税重大决策部署,监督本单位依法治税工作。一年来,灵川县税务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领导责任,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确保了我局依法行政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其他党组成员按职责分式具体组织、监督依法行政工作计划实施。相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抓好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切实解决实际问题,研究提出推进依法行政的新举措。多年来,我局圆满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税收工作。

3.积极创新依法治税体制机制。积极开展法治税务示范基地建设,积极参加县政府依法行政示范点创建,把“两个示范”作为推进基层税务机关依法治税、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

(二)健全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措施

抓好税收法制,促进行政规范。一是抓好规范性文件管理,突出抓好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提升税收执法的标准化和规范化。二是加强税收政策跟踪问效调研,切实深入调查税收政策执行的成效、问题,深刻剖析执行税收政策存在问题的原因,提出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的政策意见,促进税收政策执行的成效最优化。

(三)强化法治业务学习,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1.健全税收法制机构。通过招录法律专业毕业生、鼓励干部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等措施,充实我局税收法制机构。截至2020年10月底止,我局已有2名同志考取了律师证,其中一名被桂林市税务局聘用为公职律师,一名被灵川县税务局聘用为公职律师。另外,我局已有5人报考注册会计师,8人报考注册税务师,1人报考律师,为我局法治建设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

2.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努力提升法治队伍素质。灵川县税务局非常注重对税收执法人员、公职律师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以不断提高其法治素质和能力水平。2015年以来,灵川县税务局每年按上级要求,积极组织税务执法人员参加相关普法学习及考试,加强税收执法业务培训,按照上级的要求,在税收业务培训同时增加依法行政业务培训内容,切实提升干部职工的依法行政水平,切实体改运用法治思维和方法研究税收工作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提升新水平。2015年以来,共组织税务干部参加普法学习和培训1000多人次,共组织召开法治建设(原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会议20多次。

五、税收法治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税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仍需加强。随着税务工作的不断深入,税务执法越来越规范,社会监管压力增大,灵川县税务局税务执法队伍法治建设面临新的考验。目前,我局执法人员普遍存在人员老化,编制不足等问题。我局一线执法人员111人,助征员13人,平均年龄达到47岁以上,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执法队伍现状与目前税收工作所面临的形势及社会公众的期待仍有一点的差距,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局法治建设进程。

(二)部分税收执法人员主动学法意识不强,主动性不够。部分税收执法人员平时只注重对相关税收法律法规的学习,而忽略对其他新出台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学习形式单一,缺乏综合执法能力。

(三)部分纳税人守法意识薄弱,造成税收执法难度加大。一些纳税人法律意识淡薄,逾期申报、不按规定保管发票等税收违法行为时有发生,违法成本低,社会责任感不强,导致税务执法难度加大,从而也加大了税务执法人员执法风险。

六、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培训,提高学法用法意识。今后,我局将采取集中学习、自学、邀请法律专业人员讲座等方式,多形式开展法律法规、政策解读等学习培训,以更好地将学习成果与实际工作相结合,学以致用,切实提高税务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转变观念,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工作机制,把税收执法和纳税服务有机结合。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劝勉、提示、告诫、约谈、回访等柔性执法方式,刚柔并济,将税收服务融入到税收执法中,提升纳税满意度,以促进税收共治,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降低税务执法人员执法风险。

2020年,是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收官之年,我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以来历次会议精神,严格贯彻落实税收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投身全面推进依法治税伟大实践,为加快税收法治化建设、推动实现税收现代化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