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要求,现对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相关工作人员税务检查证遗失情况予以公告:
持证人:阮小龙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190116
持证人:董建华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02
持证人:唐 宏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190110
持证人:杨 萍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190133
持证人:胡秀玲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08
持证人:万社强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190126
持证人:张建清 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0302210101
工作单位: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检查职责:税务检查
检查范围:本局管辖区主管税费
有效期限:长期
发证机关: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以上证件遗失,声明作废。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秀峰区税务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