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研究决定,叶永任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期转正,任命叶永为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副局长,任职时间自2021年11月24日起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

2022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