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乐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平乐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平乐县平乐镇正西街242号,邮编:542400,电话:0773-7882396,传真:0773-7883546)。

    2025年,国家税务总局平乐县税务局深入贯彻《条例》精神,紧密结合税收工作实际,严格遵循政府信息公开要求,扎实推进政务公开各项任务,做到有序开展、稳步推进。

    一是强化信息管理,严守公开准则。秉持“依法、规范、高效、便民”原则,高度重视政府信息管理。在信息公开前,执行严格、全面且细致的审查流程,从信息收集、整理、审核到发布,均遵循规范标准。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及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发布制度,确保政府工作信息及时、准确地传达给公众,全年实现信息公开不良舆情“零发生”。

 二是规范依申请公开,优化办理流程。加强系统化与精细化管理,畅通信息公开受理渠道,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元化、便捷化受理途径。同时,建立严格的办理流程与时间限制,在办理过程中,确保程序严谨、审查到位。2025年本单位尚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是落实主动公开,拓宽公开维度。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理念,以方便公众获取、理解与利用为导向,由“选择性公开”“被动公开”向“主动公开”转变。严格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原则,全方位确保公开内容真实、全面,积极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及工作动态,做到主动公开内容全面真实、及时准确。

    四是完善平台建设,提升公开效能。及时调整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加大政策解读力度,优化网站管理,确保渠道畅通、接收规范。安排专人维护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强化网络安全防护技术,切实履行信息发布、解读等职责,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

 五是用好多元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充分利用上级局网站和本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放置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工作动态等内容。同时,结合本地税收工作实际,在办税服务厅配备自助办税宣传栏、电子显示屏、资料取阅栏等设施,及时公开并更新纳税人关注度高、咨询量大的各项税收政策及业务办理流程。

    六是强化监督保障,确保公开质量。积极开展网站自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经检查,我局无泄露公民个人信息情况,全年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整改到位,有力保障了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与规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针对2024年所存在的问题,国家税务总局平乐县税务局秉持高度负责的态度,迅速行动、积极整改,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在标准化、规范化上更进一步。

2025年,本单位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积极作为,成效显著,但仍有提升空间。具体如下:一是部分部门和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内容需进一步充实和规范,公开的及时性也需增强;三是信息公开方式不够丰富,尤其在政策解读方面,形式创新不足,多以文字为主,缺乏图文、视频等通俗易懂的解读形式,回应方式相对单一。

新的一年,我们将持续深入贯彻《条例》精神,严格依照上级税务部门及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全力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完善信息公开管理办法。对现行信息公开制度展开全面梳理,精准细化信息公开的范围、标准与程序。尤其在重点领域深化公开力度,增加深度信息披露,并强化政策效果评估相关内容的发布。二是严格遵循《条例》相关规定,不断优化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力求在政务公开的制度化与规范化方面取得新突破。三是强化意识培训,明确并完善权责关系,夯实能力基础,健全考核激励机制,优化数据管理。以此推动信息公开内容更加贴合群众实际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平乐县税务局无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