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以下简称“兴安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兴安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兴安县志玲路426号,邮编:541399,电话:0773-6222251,传真:0773-622225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兴安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兴安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管理规定,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准确地公开信息,推进信息公开工作。

(一)坚持公开原则,推进税务政务透明化兴安县税务局始终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落实落细主动公开制度。为大力推进政务公开,成立了以由县局局长为组长、分管办公室副局长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工作小组,并且落实了专人负责信息发布,明确主要目标、工作任务和保护措施,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严守制度规范,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审查制度,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严格公开流程,坚持依法全面真实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信息外,如实公开政务信息。2024年,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依规严管信息,筑牢保密审查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税务工作实际,完善政府信息管理,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确认,对提交的待公开信息坚持“先审查、后公开”、“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有效避免失泄密事件发生。

(四)拓展多类平台,夯实信息公开基础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紧紧围绕税助发展向新而进”主题开展税收宣传月活动,通过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召开纳税人座谈会、新电子税务局交流讨论会,通过LED大屏、电视滚动播放税收公益广告、宣传标语等,将政务公开深入不同社会群体,营造良好氛围。

(五)压实监管责任,健全公开保障机制。一是压实监督管理职责,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明确责任;二是完善公开长效机制及信息发布保密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常态化监督,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规范运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4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我局严格对照上级的要求,完成各项政务公开工作,但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力度还有待加大。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全面性有待加强。

(二)改进措施

2025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进一步依法依规创新公开形式、加大公开力度,一是加强政务公开内容的全面性。二是提高政务公开信息的及时性。三是保证政务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四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保证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国家税务总局兴安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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