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 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以下简称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1月1日至202312月31日,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网站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全文公开。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桂林象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安新北路4号,邮编:541002,电话:0773-6756030,传真:0773-363565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严格按照上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体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信息公布平台管理,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提升政府公开和政务服务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严格依照条例规定,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工作,通过网站、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开政府信息,对应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准确的进行了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对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落实职责分工,提升政府信息规范化标准化水平。二是按照上级文件要求,严格做好公开保密审查手续,未发生未经审批发布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和桂林市税务局要求,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做好网络平台的优化和维护工作,客观、准确、及时地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切实增强税收工作的透明度。同时,拓展其他公开渠道,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屏、公告栏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政务信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五)监督保障情况一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定期开展对本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进行自查,对网站及公告栏等公开内容的及时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自查,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准确性。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本局绩效考评体系,充分发挥绩效考核“指挥棒”的作用,确保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8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主要问题

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如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提高,信息公开的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网站自查,定期对网站栏目和已发布的内容进行“回头看”,针对已发布内容的准确性、规范性、及时性进行严格审查,避免出现错字、漏字、表述不规范等情况。二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电子办税服务大厅、显示屏、公告栏、征求意见座谈会、宣传资料等形式公开、传播和发布税务政务信息,让纳税人缴费人方便快捷的了解相关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桂林市象山区税务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