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 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在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网站( 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永福县西滨路87号,邮编:541899,电话:0773-8512393,传 真:0773-8511410。)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永福县税务局(以下简称永福县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年度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重点任务,紧紧围绕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和回应社会群众关切,规范政务公开管理,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充分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不断提升税收治理能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永福县税务局全面落实主动公开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及时更新,政策内容准确无误截至2023年底永福县税务局累计在网站上更新领导简介、政府采购、人事任免、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信息23条,其中在永福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3(制发规范性文件0,其他通知公告3条)。及时回应各类诉求扎实开展“送政策、办实事、问需求”服务大走访活动,主动找问题解难题,及时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二)全年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度永福县税务局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没有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事项,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永福县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对已发布信息定期核查其有效性,适时做好动态调整。不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现信息公开负面舆情零发生。采取有力措施,提升政务公开质量,确保网站正常运行。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充分利用桂林市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永福县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传递最新政策信息。积极参与政务公开相关活动,切实提高干部职工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局内各单位密切协作配合,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联合多部门借助宣传短信、税企微信交流群、网络、电视、办税大厅LED屏等媒介,以丰富多彩的宣传形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同时加强信息发布流程、舆情应急处置和网站安全等方面的管理,确保政务信息安全运行,防止网络安全事件发生。

(五)监督保障

永福县税务局运用“学习兴税”平台,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学习,加强保密审查工作,防止泄密风险。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公开之前必有保密审查”“主动公开信息按时送交”“年度报告按时公布”等各项基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中,对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把关,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永福县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的进步,但仍还存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政策解读效果有待提升相关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等问题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从思想上提升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二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确保公开内容完整、准确,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工作,确保政策解读工作取得实效。三是加强工作人员业务知识培训,加强部门协同交流,做到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