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以下简称《条例》),特向社会公布2024年度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等方面内容,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税务局网站(http://guangxi.chinatax.gov.cn/guilin/)查阅。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桂林市象山区将军路南巷8号,邮编:541002,电话:0773-3839289,传真:0773-3839361)。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是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工作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夯实主动公开的基础,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大监督保障力度,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切实落实主动公开工作

全面落实主动公开相关工作2024年,累计在网站发布各类信息28条。开展服务走访活动,主动找问题解难题,及时收集纳税人意见、建议,快速响应纳税人、缴费人诉求,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2024年,我局未收到人大建议、政协提案。

(二)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

持续优化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坚持依法依规、及时高效原则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依申请公开办件工作台账,严格办件流转程序,提高依申请公开办件办理的质量和效率。加强对局内各单位的指导,组建政务公开联络员队伍,将最新文件、要求第一时间向各单位传达到位。2024年,未收到社会组织或群众个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做好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全面加强对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充实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明确工作职责,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组织保障,确保了雁山区税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四)推动政府信息规范化管理

积极配合上级做好网站建设工作,对官网各类信息进行填充和完善。及时发布最新政策,正向引导舆论。

(五)持续落实责任、加强监督保障

一是执行保密性审查。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上级相关工作规范及要求,严格做好公开审批手续、保密性审查手续,消除安全隐患。没有发现未经审批发布的情况。

二是回应社会关切。优化服务、畅通沟通渠道、完善投诉反馈机制,加强舆情风险防范;建立舆情联络员制度,确保舆情发生第一时间把握发展态势;健全舆情台账制度,详细记载舆情发生时间、内容、来源、传播范围、处置进展、后续发酵情况等,并实行办结销号处理。

三是加强对局内各单位舆情处置的指导。对舆情的处置始终贯彻“发现立即汇报、快速安排处置、实时监控热度、快速拟定回应内容”的处置工作机制,实行7×24小时舆情监控制度。

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持续落实人才队伍建设制度,加强业务培训,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的综合素质,提高业务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国家税务总局桂林市雁山区税务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二是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及时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5年将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1.不断完善公开制度。强化监督机制,完善相关制度,及时梳理本单位政务公开存在问题,清分责任、明确措施,全面整改到位,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效持续地进行。

2.持续加强平台建设。按照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及时准确更新本局工作动态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对税务领域政府信息的需求,保障公民特别是纳税人对税收政策等信息的知情权,对税收工作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落实

3.加强人才培养力度。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回应关切的业务能力,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干部队伍综合素质和专业水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整体水平,全面提升工作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