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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
商品房交房实测面积超过0.09平米,契税翻倍 | ||
提交时间 |
2021-09-08 |
答复时间 |
2021-09-15 |
信件内容 |
本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为手房,购房合同上房屋建筑面积89.96平米,交房后,开放商组织的实测面积多了0.13平米,房屋建筑面积就成了90.09平米。因为额外多了这0.09平米,房屋契税的税点就不同了,而我又是第二套房,所以原来1%的契税就变成2%的契税了,直接翻倍。
本身增加面积这个结果不是购房者个人造成的,并且这么小的面积也并没有实际价值。人民网也曾就此类情况发文表态:“只因多出0.01m2,要多缴1.8万元契税”,产生这种误差,带来的损失,为什么要让购房者来承担?国家提出“房住不炒”的政策定位,更好的解决群众的居住问题,那么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这种“超0.01平米”的情况,还是应该顺应民意,采用"四舍五入"为宜。
因此,建议按照原购房合同建筑面积大小确定的契税税点,补缴增加部分面积的契税。 | ||
处理部门 |
办公室 | ||
处理内容 |
办公室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 知》(财税(2016) 23号)文件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广西契税的法定税率是3%。财税(2016) 23号文件规定了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和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契税优惠政策,对于住房面积及套次适用契税税率都做了明确。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是行政执法机关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感谢纳税人的大力支持与理解。(2021-09-15 15:19:29办理完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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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一级类目 |
局长信箱 |
二级类目 |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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