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者 | 冯* | Email地址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1877899**** | |
通讯地址 | 邮编编码 | ||
信件主题 |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问题 | ||
提交时间 | 2023年9月25日 | 答复时间 | 2023年9月27日 |
信件内容 | 你好,我小孩今年出生,听说可以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专项附加扣除的个税优惠,那我需要填哪些信息?需要准备哪些材料?谢谢。 | ||
处理部门 | 办公室 | ||
处理内容 | 良庆区税务局电话联系纳税人冯女士,告知:纳税人应当对报送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享受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的,应填报配偶及子女的姓名、身份证件类型(如居民身份证、子女出生医学证明等)及号码以及本人与配偶之间扣除分配比例等信息。需留存备查资料: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等资料。 | ||
用户是否同意公开 | 同意 | 是否公开 | 是 |
一级类目 | 局长信箱 | 二级类目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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