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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主题 水资源税可以适用“六税两费”减半优惠吗?
提交时间 2025年3月13日 答复时间 2025年3月17日
信件内容 我公司需缴纳水资源税,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吗?
处理部门 办公室
处理内容 全州县税务局电话联系纳税人占女士,告知: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 第12号)的规定: “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因此,该公司缴纳水资源税时,不可以享受“六税两费”减免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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