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者 陈* Email地址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1369809****
通讯地址
邮编编码
信件主题 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
提交时间 2025年7月8日 答复时间 2025年7月10日
信件内容 你好!麻烦答复告知:我在银行开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听说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具体是什么规定?麻烦讲解一下,谢谢。
处理部门 办公室
处理内容 西乡塘区税务局电话联系纳税人陈女士,告知:
在缴费环节,参加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用户是否同意公开 同意 是否公开
一级类目 局长信箱 二级类目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