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者 | 陈* | Email地址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1369809**** | |
通讯地址 | 邮编编码 | ||
信件主题 | 个人养老金的税收优惠 | ||
提交时间 | 2025年7月8日 | 答复时间 | 2025年7月10日 |
信件内容 | 你好!麻烦答复告知:我在银行开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听说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具体是什么规定?麻烦讲解一下,谢谢。 | ||
处理部门 | 办公室 | ||
处理内容 | 西乡塘区税务局电话联系纳税人陈女士,告知: 在缴费环节,参加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在投资环节,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在领取环节,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 | ||
用户是否同意公开 | 同意 | 是否公开 | 是 |
一级类目 | 局长信箱 | 二级类目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
我在银行开了个人养老金账户,听说有个人所得税的优惠,具体是什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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