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1825932**** | |
| 通讯地址 | 邮编编码 | ||
| 信件主题 |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农产品范围界定的问题 | ||
| 提交时间 | 2025年10月9日 | 答复时间 | 2025年10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你好,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个优惠里面的农产品有哪些?范围在哪个文件可以查看? | ||
| 处理部门 | 办公室 | ||
| 处理内容 | 青秀区税务局电话联系纳税人张女士,告知: 农产品,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生产的各种植物、动物的初级产品。具体征税范围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1995〕52号)及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 ||
| 用户是否同意公开 | 同意 | 是否公开 | 是 |
| 一级类目 | 局长信箱 | 二级类目 | 国家税务总局南宁市税务局 |
自产自销农产品免征增值税这个优惠里面的农产品有哪些?范围在哪个文件可以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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