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交者 | 周** | Email地址 | |
| 联系电话 | 手机号码 | 1823223**** | |
| 通讯地址 | 邮编编码 | ||
| 信件主题 |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
| 提交时间 | 2026年2月10日 | 答复时间 | 2026年2月13日 |
| 信件内容 | 我有个税务问题想要请教:我父亲今年满60周岁,他有退休金,我实际不用开支赡养费,我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 | ||
| 处理部门 | 办公室 | ||
| 处理内容 | 右江区税务局电话联系纳税人周先生,告知: 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的扣除主体包括:一是负有赡养义务的所有子女。二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均已经去世,负有赡养义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可以享受扣除政策。被赡养人是否有退休工资,不影响纳税人填报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 ||
| 用户是否同意公开 | 同意 | 是否公开 | 是 |
| 一级类目 | 局长信箱 | 二级类目 | 国家税务总局百色市税务局 |
我父亲今年满60周岁,他有退休金,我实际不用开支赡养费,我还可以享受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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