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覃柳筠,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02190112。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池市税务局
2025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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