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罗小勇,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1190124;
持证人:黄琳玉,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1190185;
持证人:张桂红,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119015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
2024年3月11日
根据《税务检查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44号)的规定,现公告我局工作人员下列税务检查证遗失失效:
持证人:罗小勇,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1190124;
持证人:黄琳玉,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1190185;
持证人:张桂红,税务检查证号:桂税征451221190157;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南丹县税务局
2024年3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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