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凤山县恒升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3680125017M):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凤税阻〔2025〕20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地址:凤山县东鹏路62号
联系电话:0778—6813202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凤税阻〔2025〕20号)
国家税务总局凤山县税务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