阻止出境决定书送达公告
广西金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大化分公司(社会信用代码:91451229MA5K9AWJX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一百零六条之规定,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
大税阻告〔2025〕10号)予以公告送达。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请你公司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正本。
特此公告。
税务机关地址:大化瑶族自治县红河北路167号
联系电话:0778—5822350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阻止出境决定书》(大税阻告 〔2025〕10号)
国家税务总局大化瑶族自治县税务局
2025年6月6日